立体商标会跟外形设计专利保护产生冲突吗?下面一品标局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一下。既由三维要素组成的视觉商标,又称外形商标。立体商标的保护直到TRIPS协议的签署一直都有争议。作为三维标记,立体商标往往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更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但由于有的国家担心保护立体商标可能与版权、专利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发生冲突,立体商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能受到保护。
今天,一品标局网小编就教教大家如何进行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具体流程如下
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未声明的,视为平面商标。
立体商标又叫三维商标,是以立体标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简单的说就是立体形状的商标。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颜色组合商标被统称为可商标,他的基本功能与平面商标一样,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
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同为我国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是我国商标法中对于商标形式的不同分类,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这是我国《商标法》进行的第2次修改。修改后的《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立体商标的保护原则
昨天,一品标局收到一个很特别的case,有个客户想要注册立体商标。所谓立体商标,是指:以立体标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立体商标和平面商标一样,同样是用来区别商品来源与服务。今天大掌柜特地用一张图总结了立体商标的概念,分类,以及立体商标的保护原则。相信你们看完之后会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