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快讯:国产猕猴桃假冒知名进口品牌销售300余万元,三人获刑;珀莱雅新增1件判决结果,涉及商标权权属纠纷
浙江实行重点商标实行名录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兴企行动,浙江省市场监管、省高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制定《浙江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对在浙江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和易被假冒、侵权的注册商标实行名录管理。
办法规定,下列注册商标,可以纳入保护名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已注册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注册商标;五年内在浙江省内被假冒、侵权两次以上,或存在他人商标恶意注册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形,需要加强保护的注册商标;老字号企业所核准注册的注册商标;其他需要加强保护的注册商标。
符合上述要求的注册商标,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同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可以主动纳入,或者经省级有关单位或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纳入。办法建立保护名录动态调整机制,保护名录的纳入和移出,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通过自主评审、专家评审或委托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后确定。
办法指出,对纳入保护名录的重点商标,各级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应积极加强重点商标的保护与服务:加强对侵犯重点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督办、查办涉及重点商标的违法案件;适时开展重点商标保护专项服务行动;积极指导重点商标专用权人识别、防范和处置商标恶意注册申请,依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行政处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线索等保护举措;组织协调辖区内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及时提供境外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法律政策解读和海外维权等服务;对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重点商标,及时指导开展服务。
同时,法院应当对列入保护名录的注册商标,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在审理商标案件过程中,需对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予以认定的,应当考虑该注册商标被列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事实。检察院应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作用,通过案件办理、提出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等方式,对重点商标予以综合保护。公安部门应当将保护名录中的重点商标纳入知识产权刑事重点保护范围,加强对侵犯重点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频繁注册啤酒类商标,洋河回应:只是知识产权战略需要
近日,业绩增速下滑压力下,洋河股份成功注册的多个32类(啤酒)商标,引发行业种种猜测。
不过,从洋河股份官网披露的产品信息来看,除了葡萄酒外,洋河股份尚未经营白酒外产品。
8月9日,有多家媒体报道称,洋河股份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没有进军啤酒的计划,这是公司知识产权战略需要,筑牢公司主要商标及关联商标品类护城河,32类啤酒类也算白酒关联类别。
企业此前披露的财报信息显示,洋河股份2023年全年营收331.26亿元,同比增长10.04%;归母净利润100.16亿元,同比增长6.8%,两项核心数据增速在10家A股上市酒企中均垫底。
且在业绩增速疲软背景下,企业股价也连番受挫,总市值仅1215.7亿元,被同梯队的泸州老窖(1907.25亿元)与山西汾酒(2377.71亿元)远远甩开,逐渐被徽酒古井贡酒(904.4亿元)所赶超。
因此,不少投资者在股吧等社交平台上猜测,注册啤酒类商标,可能是洋河在业绩压力下,意欲开拓多元化布局的一种表现;亦有人认为,当前啤酒行业市场格局稳定,指洋河股份“病急乱投医”。
国产猕猴桃假冒知名进口品牌销售300余万元,三人获刑
国产猕猴桃贴上知名进口品牌商标,以“高身价”对外销售。半年内,三人通过网店销售“进口奇异果”累计60万颗,销售额达300余万元。
8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办理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经该院提起公诉,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深入企业走访,获取侵权线索
2023年1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成立了上海市首家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实践基地,依托该基地,在一次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时,张江地区检察院(以下称“张江院”)检察官与一家新西兰企业代表交流,了解到国内电商平台存在大量销售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猕猴桃产品的情况。知悉这一线索后,检察机关依托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机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经查,2023年9月起,戴某某等三人在电商平台注册了6家网店,对外销售“奇异果”,其商品详情页面介绍产品为“国外进口、全程冷链”。实际上,这些产品都为犯罪嫌疑人从国内其他省份低价购入的国产猕猴桃,委托他人制作假冒权利人注册商标的贴标、包装盒,雇佣工人贴标、装箱后销售。
2023年9月起,戴某某等三人在电商平台注册了6家网店,对外销售“进口奇异果”,图为网店宣传页面。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 供图
据部分消费者反映,戴某某网店销售的猕猴桃在果个大小、果皮绒毛处理程度等品相以及口感上与其冒充的正品进口品牌有所差异。戴某某等人从未获得权利人的商标授权,而这些经过贴标包装的猕猴桃“身价倍增”。截至2024年1月案发,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销售的假冒进口品牌的猕猴桃达60余万颗。
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戴某某等三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对象为新鲜农产品,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涉案金额大,必须从严打击。2024年4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戴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
推动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
为切实加强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工作,张江院认真落实做好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第一时间告知权利人案件诉讼进展情况,全面了解权利人诉求,权利人也积极配合办案,进一步收集整理了商标注册证书等证据,为案件权利基础方面的事实查明提供了有力支持。
庭审阶段,权利方委托代理人出庭参与庭审活动,清晰、完整陈述了自己的主张和诉求,从本案三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本案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对商标权利人的商誉造成的严重损害等角度发表了深入合理的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戴某某等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目前,为戴某某等人提供印刷商标标签的生产销售商也已经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张江院检察官表示:“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我们一直坚持全链条打击,有效维护企业商标权益,保护消费者利益,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知识产权保护。”
味知香新增1件判决结果,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
近日公布了味知香(605089)作为原告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详细内容如下:案号:(2024)皖1623民初3764号
标题: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审理法院:利辛县人民法院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裁判结果:本案按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当事人信息:
原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安徽省味知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判决日期:2024年4月23日
珀莱雅新增1件判决结果,涉及商标权权属纠纷
近日公布了珀莱雅(603605)作为原告的《商标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详细内容如下:案号:(2024)苏0791民初46号
标题:商标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审理法院: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案由:商标权权属纠纷
裁判结果:本案按原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当事人信息:
原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被告:陈某
判决日期:2024年1月30日
克明食品新提交2件商标注册申请
近日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提交2件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详情如下:
今年以来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申请注册商标22件,截止目前公司共持有注册商标1218件,另有299件商标尚在注册申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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