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文化产业8月1日起生效的部分新规
2016年8月1日起生效的有关知识产权、文化产业的部分新规:
1. 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新规 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和付费搜索信息
6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促进互联网信息搜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规定》共13条,分别从立法理由和依据、管理对象和性质、监管主体、法定义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不得以链接、摘要、联想词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明确付费搜索信息页面比例上限,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付费搜索信息,对付费搜索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不得通过断开相关链接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2. 移动互联网APP新规 对注册用户实名认证
6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规定》旨在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的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规定》对APP信息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强化对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责任。
《规定》要求,APP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六项义务: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依法保障用户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制作、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用程序;记录用户日志信息,并保存60日。
3. 中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6年8月1日起无限期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以色列专利局于2014年8月1日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至2016年7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以色列专利局为在专利审查领域深化合作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中以PPH试点项目将自2016年8月1日起无限期延长,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4. 新版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投入使用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8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一共568个,其中包括法院用的文书样式463个,当事人所用的文书样式105个。当事人可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这些文书也将成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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