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注册后如何使用和管理?你懂吗?
我们常说的证明商标是什么?与普通商标有什么区别呢?如何使用证明商标?“绿色食品”、“真皮”标志、国际羊毛局的纯羊毛标志,安溪铁观音、库尔勒香犁、金华火腿等等,这些都属于证明商标,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证明商标注册后,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
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他人办理证明商标使用手续后1个月内
但必须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公告之日起生效。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履行控制职责
证明商标专用权被侵犯的,注册人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其条例的有关规定
证明商标的管理规则
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
1.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社团组织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等。
2.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商标(标志)含义。
4.该商标证明的内容简介(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5.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6.委托或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7.收取商标使用费及费用数额。
8.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9.使用权的丧失。
10.使用权不可转让。
11.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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