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品牌保护到底有多重要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已经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资源和产品的流通更加便捷和迅速的同时,网络商标侵权现象也急剧增加。
一、什么是商标、网络商标及其侵权行为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标识。
“网络商标”是一个术语,也称之为“网络品牌”是指企业注册在通用网址的域名与企业名称、商标一起构成企业的名牌。是一种无形资产。广义的网络品牌是指“一个企业、个人或者组织在网络上建立的一切美好产品或者服务在人民心目中树立的形象就是网络品牌”。其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通过互联网手段建立起来的品牌,二是互联网对网下既有品牌的影响。两者对品牌建设和推广的方式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企业整体形象的创建和提升。
网络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以网络和与网络有关的技术工具为载体或手段来实施的商标侵权行为,具备侵权行为基本特征。
二、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的特点
(一)网络商标突破了传统商标地域性保护法
传统的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商标权只能在授予该项权利的国家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内则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二)网络商标的技术性使商标侵权难以界定和认定
网络环境中,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复杂多样,技术性强,形式隐蔽,危害大,而且很难认定,尤其是举证困难。 三、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种是网上域名的商标侵权行为。在网络经济时代,企业营销有两项必不可少的资源,首先是域名,然后才是产品。域名是企业丰富的无形资产,可以作为商品出售。网上域名的商标侵权行为表现在:一是网络域名中包含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关键单词、字母等。
据了解,目前国内域名已达3万个,不仅字母、单词域名已注册完毕,汉语拼音乃至英文的“长江”、“黄河”、“泰山”、“黄山”等域名均已名花有主,另外像“东方”、“东方红”、“少林”、“少林寺”等知名词句也已有人捷足先登。
二是恶意抢注他人注册商标名称作为自己的域名。行为人明知属他人享有权利的知名商标、商号或其他标识的文字组成,却故意将他人的知名商标、商号涵盖的文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再以高价将这些
域名卖给该知识产权所有人或他人。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我国企业市场竞争意识淡薄,对电子商务、因特网等新生事物还比较陌生,域名意识更为薄弱,使得许多知名商标、字号、商品(服务)名称被他人抢先注册,失去了很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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