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申请“中国病毒”“武汉病毒”商标?@美国专利商标局:请驳回!
近日,美国连续3天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破万。疫情当前,本应是治病救人方为第一要务,美国却是出了申请“中国病毒”等相关商标的事情,这是怎么回事?
据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实时监测系统统计,截至美东时间3月25日下午6点02分,美国已至少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5285例,其中包括死亡病例926例。与不到24小时前相比,新增确诊病例11625例,新增死亡223例。至此,美国连续3天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破万。
疫情当前,本应是治病救人方为第一要务,美国却是出了申请“中国病毒”等相关商标的事情,这与之前申请“李文亮”商标之流有何区别呢?
美国申请人申请“中国病毒”“武汉病毒”
当地时间3月1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推特上发布言论称,将对航空及其他受“中国病毒”影响行业给予有力支持。随后特朗普这一言论遭到各国强烈反对。
当地时间3月18号,世卫组织卫生紧急项目负责人迈克尔·瑞安在新冠肺炎例行发布会上针对媒体关注的美国总统特朗普称新冠病毒为“中国病毒”做出回应。“病毒没有国界,不区分种族肤色和财富。”“2009年(H1N1)流感大流行是始于北美,我们也没把它称作北美流感。”近日,中国疫情形势大好,而美国疫情愈加严重的情况下,当地时间3月24日,特朗普表示,他决定不再将新冠病毒的名称与中国联系在一起。
美国官方似乎不再针对中国发表歧视性言论了,但“中国病毒”倒是被有心人注册了商标。
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查询可知,美国一名叫Tiedeman的公民个人于2020年3月20日申请了“I SURVIVED THE CHINESE VIRUS OF 2020”这一商标,该商品服务类别为IC025,主要用于运动衫;棒球帽;图形T恤;帽子;夹克等商品上。
除了“中国病毒”外,作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的重灾区武汉,也成为了某些美国政客攻击中国的工具。
在特朗普发表了不再将新冠病毒的名称与中国联系在一起的言论后,3月25日的七国集团(G7)外长会上,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试图将新冠病毒妄称为“武汉病毒”写入联合声明,但遭到了其他国家外长的反对,导致联合声明最终流产。
政客们想在病毒称呼上污蔑中国似乎是行不通了,倒是有家美国公司不知是为了蹭热度还是“顺从”政府心意,申请了“武汉病毒”的相关商标。
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查询可知,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共有4个武汉病毒相关的商标申请分别是“WUHAN CORONA MVAX”、“WUHAN CORONA VAX”、“WUHAN MVAX”、“WUHAN VAX”。
新冠病毒命名“COVID-19”,其中CO代表的是corona。据了解,VAX是一些疫苗名称使用的前缀或后缀。即商标Wuhan Vax、Wuhan Corona Vax的含义是,武汉疫苗、武汉冠状疫苗,直接把此次新冠病毒和武汉关联。
“WUHAN VAX”、“WUHAN CORONA MVAX”、“WUHAN CORONA VAX”、“WUHAN MVAX”商标申请均于2020年1月27日,申请的商标有三大类:1)疫苗和治疗传染病的药物;2)研发疫苗服务;3)知识产权许可服务。
观察发现,这四项商标均由美国公司Moderna申请。
美国公司Moderna
看到这个公司名是不是有些熟悉?
3月16日美国Moderna公司宣布开始新冠病毒疫苗mRNA-1273的临床试验。
当地时间3月23日,生物技术公司Moderna透露:虽然市售疫苗(commercially-available vaccine)可能至少12至18个月才能提供,但有可能在紧急使用的情况下,于今年秋季为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部分群体提供疫苗。
如此看来,这家申请“武汉病毒”相关商标的公司倒是来头不小。按公司公开披露,Moderna由哈佛团队(团队核心为加拿大细胞生物学家Derrick Rossi )创办于2010年,为全球三大mRNA巨头之一。在2018年IPO,包括希望人人都用得起新冠疫苗的比尔盖茨先生,其名下的盖茨基金会以及来自中国的红杉资本中国基金(Sequoia Capital China)。公司致力于通过mRNA药物治疗传染病、肿瘤、罕见疾病、心血管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及炎症。
对于所有为新冠疫情肺炎作出贡献的个人及机构,我们都抱有最大的谢意表示感恩,但这并不是某些个人及公司对武汉乃至中国所有受害者进行歧视并进行污名化的理由。
COVID-19被注册商标
前不久,在国内出现了大批疫情相关商标的注册申请,IPRdaily曾发表了《可以注册“新冠肺炎”商标吗?》一文,文中提到了国内有关“新冠”一名的相关商标注册情况。
如今,同样的情况正在美国上演。
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查询可知,在疫情爆发以来,申请“COVID”相关商标达21个。其中,商标中包含“COVID-19”的商标达16个。
其中最早申请的是第88792612号商标“COVID-19 VAX”,申请于2020年2月11日,主要用于疫苗。
2月11日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宣布,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冠病毒命名为“COVID-19”。当天就申请了相关商标,看来没点新闻敏感性做不了这抢注之人啊。
总结
美国商标法没有和中国关于不良社会影响驳回的对等条款。而大多数人所提及的美国商标法1052(a)条款:以“包含不道德、欺骗或诽谤性内容;含有对生者或死者、机构、信仰或国家象征有贬损或引起错误联想的内容,或包含使之蒙受鄙视或破坏其名誉的内容”,是不允许注册登记的。在2017和2019年的商标案子里有关“不道德”或者商标具有贬损性的原由被美国最高院认定为违宪,侵犯了美国第一修正案里言论自由的权利。
这样看来,似乎想要无效这些商标倒是有些难度。不过由于笔者并不十分了解美国商标法,也欢迎各位大佬在评论区就这些商标能否驳回指点一二。
在国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信息显示,截至3月16日,在管控的累计1580余件涉及疫情的商标申请中,依法驳回328件,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并及时组织地方执法部门对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约谈、整改和处理。目前已经有上海、北京、广东,浙江等近十个省市对代理这些商标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查处,尤以北京市朝阳市市场监管局对恶意抢注“火神山”等涉疫情商标的行为顶格处罚10万元引发知识产权界震动。
最后老生常谈但至关重要的一点,疫情从来不应成为某些国家的政客或个人进行个人私利甚至污名化其他国家的工具!
来源: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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