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综艺也遇商标难题,《机智过人》核心商标被驳回
周末的时候,看点什么最解压、放松?当然是综艺了!各大电视台也是在这方面上使出了浑身解数,以在黄金时段抢占更多的流量。
像《奔跑吧》《极限挑战》等省级卫视推出的综艺节目,在同时段当中的收视率都是相当高的。然而同时,央视推出的综艺节目,在最近几年中一改往日,同样也大受欢迎,就比如说央视一套的《机智过人》。
《机智过人》是由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科学院共同主办的,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题材的大型科学挑战节目。究竟是“机智过人”,还是“技不如人”,这是一场“人机比拼”的硬核赛事。《机智过人》第一季于2017年播出,在2018年播出了第二季,就在刚刚过去的周六,也就是7月27日,《机智过人》第三季也重磅回归了。
经过先前两季的播出,《机智过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并且也拥有了一大批稳定而忠实的观众。只是,在商标方面,《机智过人》却因一时疏忽,与自己的核心商标失之交臂。
据商标网查询结果显示,“机智过人”商标共申请有26件 ,其中,由中央电视台提出的仅有2件 。甚至,在中央电视台提出商标申请之前,就已有2件商标被申请,且目前都处于注册成功的状态。
中央电视台于2017年8月17日申请了第25907298号“机智过人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电视文娱节目,演出制作,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等服务上。
在申请商标被知识产权局部分驳回之后,中央电视台再次提交了复审申请。
之所以被驳回,主要是因为还有这样一件商标的存在——第23864169号“机智过人”商标。
第23864169号“机智过人”商标是张某于2017年4月28日申请的,经异议程序被依法准予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电视文娱节目,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娱乐服务等服务上,专用权期限至2028年4月13日。
知识产权局经复审认为,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电视文娱节目;演出制作”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电视文娱节目”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显著认读文字“机智过人”与引证商标“机智过人”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若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前述复审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在前述复审服务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了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的规定,知识产权局决定: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错失核心商标绝对是申请人的一大痛点,而若要挽回,中央电视台面对目前的情况也只有对引证商标提出无效宣告以及继续上诉这一条路可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两者,不过是几个月的相隔时间,却是一个成功注册,一个驳回的结果。
申请商标注册,时间是关键,尤其是对于核心商标的申请,务必要及时,以免消耗更多的时间精力,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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