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他人“MX及图”商标无效被驳回!大众汽车公司诉至京知法院
诉争商标 “MX”及拱形构图商标由本案第三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2类“铁路车辆轮缘、缆绳运输车辆、空中运载工具、运载工具用悬置减震器、运载工具用减震弹簧”商品上。更清晰的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就到一品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一品知识产权都乐于为您提供相关问题的帮助!
大众公司认为引证商标已被认定为在汽车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容易产生混淆,故对诉争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商评委经审理后对诉争商标予以维持。大众公司不服,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商评委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本案将于2019年3月22日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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