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是商标业务中的第一个重点,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距离上次修订已有十年,与旧法相比,此次修订中商标注册申请程序改动很大,笔者将结合修订前后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可能影响商标注册申请的实务工作的修订做简要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需要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标作为商业经营活动中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其注册和保护遵循地域性原则,由此产生了商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的需求。
2014年5月1日之前,一个看似很小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文件的送达程序都会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的审查与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虽然2002年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了邮寄、 直接递交或者其他方式等多种直接送达方式送达,还规定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则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视为送达当事人的间接送达方式,但还是有无法送达的情况,需要以公告的方式送达。
商评委副主任黄家华就落实《商标法实施条例》发表重要谈话。
商标注册成功后,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了变化,需要办理变更吗?注册商标想转让给其他人怎么办?...... 这些问题,商标法实施条例来告诉您!
2014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流程作出了调整,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修改后的新《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同步施行,同时启用新版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以及启用新版商标书式。那么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主要修改内容有哪些呢?
以国务院651令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已于5月1日与《商标法》同步施行。新修改的条例在便利当事人方面做出了多项规定,细化了修改后的商标法的一些相关条款,其中明确规定了声音商标申请的五个条件。
实践中,市场上大量使用的商标都是未注册商标。经营者不去注册商标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一个原因是注册商标并不容易,因为—— “商标资源是有限的”。对于这一原因,人们很难理解:常见商标是图文组合,而文字和图形的组合简直可以说是成千上万,怎么会存在“商标资源有限”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