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他人许可使用其字号和企业名称销售同类产品,已构成侵权。7月28日,记者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在全国多地开设加盟店的
商标侵权又起风波。近日,河南漯河一企业因生产“猴头菇”饼干,被持有“猴姑”商标的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食疗)起诉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环境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既保留了传统商标侵权行为的共性,也产生了一些新特点、新趋势。在日前举办的“互联网+”时代的商标侵权活动上
原告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认为“大牌档”是其已注册的商标,他人不得使用;被告为巢州大牌档饭店的门店和实际经营者,认为“大牌档”是通用语,不应被注册为商标,故使用“大牌档”不构成商标侵权。
自称“炒菜界的海底捞”,小放牛涉商标侵权被判罚95万
近年来,酒类知识产权保护成为行业的重点关注话题,酒类商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推动酒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保护知识产权能够增强企业经济实力
67岁的陈先生进店后径直走到柜台前,拿了一盒老蛋糕、两盒绿豆糕。付钱时,他告诉记者,他从小就好这一口。以前家住民众乐园,走两步就到了扬子江路口的老汪玉霞店,里面的酥饼、蛋糕、绿豆糕,留下了儿时满满的回忆。
日前,酒企谷小酒因在一款牛年产品中使用“谷小酒·牛气冲天”字样,被认定侵权滨州市一品天下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天下”)的“牛气冲天”注册商标,四川成都市场监管部门对谷小酒处罚约283.55万元。
最近几天,罗永浩带货的“牛气冲天酒”被认定侵权违反商标法,当事酒企四川谷小酒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小酒”)遭罚款283万元,备受社会关注。
关于商标侵权或者抢注等问题展开的事情的有很多。近日,“公众号还在,名字没了”这一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社会各界对公众号名称的商标问题的广泛关注与热议。大家可能会时不时注意到,近年来,围绕公众号名称产生的商标抢注与侵权风波并不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