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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中国好声音被指侵权 荷兰alpa公司索赔300万

40044 0 2017/04/18

  一品标局讯 闹得沸沸扬扬的好声音版权之争还未落幕,岂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中国好声音在第五季海选中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商标,荷兰Talpa公司向中国好声音海选活动组织方梦响强音公司和北京正议天下公司提起诉讼,索赔损失300万元。该案近日在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惊!中国好声音被指侵权 荷兰alpa公司索赔300万

  商标侵权案件回溯:《好声音》变身《新歌声》

  2016年,Talpa公司和唐德影视先后发起维权诉讼。先是Talpa公司在朝阳法院提起的这起300万的商标侵权维权诉讼,后唐德影视也在北京知产法院发起了商标权之争,并提出索赔5.1亿元人民币。

  2016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先行作出诉前保全裁定,禁止灿星方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而相关商标侵权诉讼仍在继续。

  在此期间,《中国好声音》第五季也先后进行了两次更名,先是改名《2016 中国好声音(sing!china)》,后最终更名《中国新歌声》,logo中手持话筒的“剪刀手”也先是被改为金属质感的“V”,到现在的手持五角星造型。而节目形式、舞台设计等环节也都做了改动,最为标志性的“转椅”环节则由“滑道战车”替代。

  庭审被告不认商标侵权

  在昨日上午开庭的这起商标侵权诉讼中,根据Talpa公司的起诉,2015年10月起,梦想强音公司和正议天下公司在未通知该公司、亦未经该公司许可同意的情况下,在“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全国城市海选”的过程及宣传中,大量使用与该公司注册商标几乎相同的图形和文字、标志,侵害了其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不仅如此,仅在海选活动的部分现场使用了中文“中国好声音”及手拿话筒的标识,而且是有理由的,这种使用是在符合惯例的情况下,为双方的合作目的使用的,不存在侵犯商标的主观恶意。目前该节目已停止了有关标志的使用,海选活动也已经终止,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此案未当庭宣判。大掌柜也将会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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