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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快讯:平顶山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运行;四川131件商标获评首批“四川知名商标”

291 0 2025/12/31

  四川131件商标获评首批“四川知名商标”

  “四川商标大会暨四川省商标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上获悉,经过自愿申报、严格审核、社会公示等层层“闯关”,来自四川127家企业的131件商标入选“2025年四川知名商标”评价名单,成为首批“四川知名商标”,涉及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四川高度重视商标品牌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构建起“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发展格局,商标品牌的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四川知名商标”评价委员会主任杨经明介绍,开展四川知名商标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发企业发展创新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今年以来,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省商标协会组建了由知识产权、法律、经济、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团队,从商标的知名度、美誉度、市场占有率、创新能力、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对申报企业进行了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此次获评“四川知名商标”的131件商标,涉及24个商标类别,既有久负盛名的老字号,也有蓬勃兴起的新锐力量,充分展现了四川产业发展的多元格局与创新活力。

  通过“四川知名商标”评价工作的企业可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展会展示等场景中规范使用“四川知名商标”称谓,提升品牌辨识度与市场竞争力,同时将被优先推荐参与国内外重点展会、品牌推广与交流活动。

  “我们将以此次获评为新起点,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品质,同时加快向页岩气、新能源等领域拓展,推动品牌向产业链高端迈进。“宏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杨强表示。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四川中义油橄榄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公司计划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将品牌影响力拓展到全国市场。

  平顶山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运行

  据平顶山市场监管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平顶山受理窗口定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面向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后续业务办理、专用权质权登记等业务的受理与咨询服务。

  窗口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后续业务申请受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受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以及相关业务咨询。

  为便利申请人,窗口提供了详细的业务办理指南:

  一、商标注册申请

  受理对象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途径包括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或前往平顶山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申请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商标图样等材料。办理流程涵盖提交申请、形式审查、缴费、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及发证等环节。

  二、商标变更申请

  受理对象为商标申请人或注册人。同样可通过线上或窗口两种途径提交申请。需提交变更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变更证明文件(如涉及名称变更)。申请提交后等待审查结论,核准后将发送变更证明或通知书。

  三、注册商标转让移转申请

  受理条件为转受让双方共同提出转让,或当事人凭法律文书提交移转。申请材料包括转让/移转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文件等。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缴纳规费、等待审查结论。核准后将发送转让证明并刊登公告。

  四、商标续展申请

  受理条件为商标注册人(或受让人等)在专用权期限截止前一年内或到期后6个月内,对有效注册商标提出续展。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文件。核准续展后将送达《续展证明》。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受理条件为质押商标是注册商标,且需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办理。申请材料包括质权登记申请书、承诺书及主合同与质押合同。办理流程主要包括双方签订合同、提交申请至窗口,核准后领取《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六、商标业务缴费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需按规定缴纳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销售无实际被假冒对象的注册商标商品行为的定性

  新规发布!商标许可、贴牌加工等将被纳入委托生产管理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近期,“南极磷虾油造假”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的背后是一条经过精心构筑、意图规避法律责任的商业链条。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回应,这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12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从2026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办法规定,商标许可、特许经营、贴牌加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方式将被纳入委托生产管理。

  根据介绍,食品委托生产涉及主体、品种、区域广泛,有个别企业利用委托生产方式逃避监管,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委托双方,尤其是委托方食品安全责任不落实是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因素。

  办法明确了委托双方在资质查验、合同订立、原料控制、标识管理、检验留样等各关键环节的责任义务。

  对于委托方,办法要求符合法律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要求,明确委托方应当建立健全与委托生产食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受托方生产行为实施监督,定期对委托生产食品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怂恿、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受托方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对于受托方,办法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品种明细应当包括受委托生产的食品品种,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可以有效防范超许可范围生产的风险。受托方应当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对生产行为负责,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拒绝委托方委托其开展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活动。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认为,这些规定,对规范食品委托生产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他说:“办法对委托方以及受托方各自主体责任的界定讲得非常清晰,对于遏制相关乱象有着非常好的引领性作用。”

  办法还提出建立食品委托生产报告制度、规范委托生产合同涉及食品安全事项、强化委托生产食品召回管理。在法律责任方面,设置了相应罚则。

  朱丹蓬说:“国家正在不断践行高质量发展大战略。在这样的背景下,整个食品安全监管将会进一步收紧,对于受托方以及委托方的违规违法行为,会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以及速度。这次文件的出台,对于整个生产链、供应链全链条管理起到非常好的顶层设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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