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橡胶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合成橡胶是由人工合成的高弹性聚合物。也称合成弹性体,是三大合成材料之一,其产量仅低于合成树脂(或塑料)、合成纤维。分类方法多样,发展历史悠久,有着广阔的研究前景。伴随着中国国力日益增强,民众们的消费能力也日渐增长,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因此,面对这个供不应求额的大市场,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品牌的使用从商标注册开始。在注册商标前,首先要搞清楚的就是商品的商标类别了。那么,合成橡胶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在商标分类百科查询我们得知,在45类商标分类中,合成橡胶属于第17类,
【1701】 - 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
巴拉塔树胶170010,未加工或半加工树胶170117,生橡胶或半成品橡胶170017,合成橡胶170020,古塔胶170050,乳胶(天然胶)170064,液态橡胶170113,橡胶水170114,再生橡胶C170001,固体古马隆C170002
【1702】 - 非金属密封减震制品
【1703】 - 橡胶,树脂,纤维制品
【1704】 - 软管
【1705】 - 保温、隔热、隔音材料
【1706】 - 绝缘用材料及其制品
【1707】 - 包装、填充用材料(包括橡胶、塑料制品)
【1708】 - 单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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