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新闻

关于第66670574号“轩尼Shi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6640 0 2023/09/10 商标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670574号“轩尼Shi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9958542号商标存在差异,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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