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桂珍”土鸡蛋商标被侵权 获赔6000元
日前,石台县七都镇桂珍土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郝桂珍急匆匆地来到石台县市场监管局七都市监所,投诉称合肥市场上有人销售假冒“郝桂珍”商标的土鸡蛋。
“郝桂珍”商标2015年被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七都市监所接诉后立即组织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协助企业维权。七都消协分会经过调查了解,初步确定贵池人曹某未经同意擅自使用了印有“郝桂珍”商标的包装盒,并与曹某取得了联系。
当天晚上9点30分,七都市监所应涉诉双方要求组织调解,经过现场询问了解到,8月中旬,涉诉双方订立购销合同,同时在青阳订做了3000个印有“郝桂珍”商标的包装盒,但因定金问题终止合约。其后,曹某却抱着侥幸心理,仍然擅自使用了其中600个包装盒包装鸡蛋销往合肥。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争执不下,调解人员考虑双方不能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建议调解择日再进行。
日前,七都市监所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投诉人提出明确要求:被投诉人曹某必须销毁包装盒,同时登报声明并给予经济赔偿。被投诉人同意按要求销毁包装盒,但就登报声明和经济赔偿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七都市监所执法人员建议由投诉人登报声明,费用由被投诉人承担,双方均同意。但因经济赔偿方面的数额双方要求相差悬殊,调解一度陷入绝境。此时,七都市监所执法人员不急不躁,耐心宣传商标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建议双方各退一步。经耐心劝说,最终双方一致同意由被投诉人曹某支付6000元赔偿金。日前,涉诉双方在七都市监所执法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书,握手言和。
一品标局http://www1.epbiao.com/ 提供专业的法律商标资讯,可登入查阅更多知识产权新闻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侵删,谢谢!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