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2969115号“老酒门”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2969115号“老酒门”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702098号“老九门及图”商标已被撤销且已公告,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免费查询商标:https://www.epbiao.com/zt/sbcx17/
商标注册费用:https://www.epbiao.com/feiyong/
专利查询:https://www.epbiao.com/theme/zhuanlishenqing/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