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新闻

第43889598号“哈啰闪 HALLOSOHN”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14172 0 2022/01/28

 异议人德国万事乐德公司对被异议人万事乐德卫生用品(中国)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11期《商标公告》第43889598号“哈啰闪 HALLOSOHN”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哈啰闪 HALLOSOHN”指定使用于第3类“研磨材料;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7352211号“哈罗闪”商标等核定使用于第3类“洗面奶;化妆品”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因而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等的相关规定证据不足。   本案中异议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哈罗闪”商标非汉字固有词汇,具有较强的独创性,经过异议人多年使用和广泛宣传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高度近似,此种情形难谓巧合,被异议人未能就其商标的相关设计创作来源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亦未提交其商标使用的相关证据。据此,我局认为被异议人确有复制、摹仿异议人商标的故意。该类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更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3889598号“哈啰闪 HALLOSOHN”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1年11月11日


0

上一篇:优质商标转让“积普”以及相似商标转让推荐 下一篇:优质商标转让“烁彩”以及相似商标转让推荐

相关推荐
热门评论


暂无评论,点击抢占沙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