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件“元宇宙商标”,难道非批不可?
数据显示,截至12月7日,全国已经有7900多件“元宇宙”相关商标注册申请,99%以上是今年申请。按照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约4个月的审查周期,如果这些商标均在不同类别、不构成近似,那么最迟到明年4月,全国可能就有近8000个元宇宙相关商标等待批准。
“元宇宙”无疑是近期最为火热的话题和词儿。看到了“元宇宙”的商机,不少商家已经推出了“涉及元宇宙”的概念产品。这种情况下包含“元宇宙”元素的商标成为“冬天里的一把火”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不过,我们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这把“火”能是如此的灼热,几乎成为了“激情燃烧的岁月”了:全国已有7900多件“元宇宙”相关商标注册申请,按照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约4个月的审查周期,如果这些商标均在不同类别、不构成近似,那么最迟到明年4月,全国可能就有近8000个元宇宙相关商标等待批准。
这是一种“商标囤积”现象。对此,有关部门呼吁理智注册商标,不要“囤积商标”。问题是,只靠呼吁不要“囤积商标”就能纾解“囤积商标”现象了?事实表面,你越是提醒“不要囤积”越是会出现“囤积现象”。“囤积商标”现象的出现,源于注册商标的“游戏规则”,在“先到先得”的注册规则之下,恶意注册、抢先注册、囤积注册,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你“慢了一步”甚至是“慢了半拍”,这些商标就可能与自己无缘了,就会成为“别人家的商标”。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厉的今天,在商标保护越来越重视的今天,很难依靠“别再囤积”的提醒纾解“商标囤积”的现象。
还需要知道的是,一些人之所以“囤积商标”并不一定都是“自己用的”,不少人是为了“倒卖商标”的。按照商标保护的规定,我国是支持正常的商标转让的。也就是说,商标即使自己不使用,即使不是自己的产品使用,也可以转让给他人,这就能依靠“商标转让”换取利益。因此也就有了“囤积商标”“恶意抢注”的情况,有的人一次注册几十个、几百个商标,为的不是“自己使用”而是等到机会的时候“出卖商标”。比如,几年前就出现过这样一个例子,某地一位自然人花了1300元注册了一个叫“洪荒之力”的商标,结果最后卖出了100万的昂贵价格。这种情况下,跃跃欲试者、打洞取巧者也就多了起来。就拿这次出现的“元宇宙”元素商标申请来说,何尝没有这种情况?有多少人是为了“自己使用”的?
而问题还在于对于这种“囤积商标”的情况,依据目前的游戏规则还很无能为力。如果没有侵权的问题、违法的问题、低俗的问题等等,再过4个月的时间,商标局就得合法的审批这些“元宇宙”商标,而这种合法囤积商标的现象最终会成为一种伤害,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阻碍了市场创新的发展。
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审批环节必须坚决打击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不让不怀好意者有机可乘、钻了漏洞。8000多件“元宇宙商标”,难道非批不可?纾解“囤积商标”现象,最终还得靠商标审批部门修改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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