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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深圳人才入户政策拟调整 有发明专利可加分

25834 0 2021/06/04

  6 月 3 日,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积分类人才引进的指标和分值明细予以明确。

  这是在近日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基础上配套启动的人才引进政策修订。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技能、年龄和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加分指标包括个人纳税、发明专利和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减分指标包括个人信用和违法行为。

  对比原综合评价分值表,修订后的积分指标和分值将更加合理,突出多元评价方向;同时突出纳税、稳定就业等个人指标权重,体现了人才贡献度、产业需求和精准引才导向。此次修订以在深缴纳社保作为稳定就业的直观体现,调整社保缴纳积分方式,由原来的缴纳养老保险每年 3 分、其他险种每年 1 分,改为每险种 1 个月 0.05 分,上限封顶 45 分。

  同时,相较以往只有技能竞赛可以加分,本次增加了创新创业大赛加分项,与技能竞赛分值相当,以进一步鼓励创新创业,激发人才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订加大了联合惩戒力度,以积分方式引进的,申报时列为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扣 200 分,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扣 300 分。

  修订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优化人才引进操作方式。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将以 " 积分排名 " 方式,按申请人积分总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当年度下达的专项计划安排额度内确定入户人员。此举将较好地兼顾科学性与公平性,确保人才引进政策更开放、更有效。

  本次修订后,我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也将进一步整合,原实施的《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圳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实施办法》等 4 个规范性文件将整合为 1 个,即《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涵盖国内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人才引进政策更具整体性和系统性。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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