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被拒绝,泸州老窖“世纪荣耀”酒命命途不佳
一直以来,中国白酒品牌价格一直高居不下,正因如此使得各酒厂对于商标的争夺愈演愈烈。
“国酒茅台”成了过往;“古井贡酒”维权“古井”商标失败;“郎酒”商标归属至今成谜。
品牌白酒对于商标的重视程度日益渐增。
如今泸州老窖也深陷商标困局。
近日,泸州老窖因与金枫酒业、山西老陈醋集团、贵州安酒集团等所属商标构成近似,“世纪荣耀之和及图”、“世纪荣耀之顺及图”等商标注册申请被判败诉。
2个月前,泸州老窖败诉了。
这意味着在经历了近一年的拉锯战后,由于“世纪荣耀之和及图”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驳回了泸州老窖的申请。
“世纪荣耀之和及图”商标,泸州老窖于2017年1月19日提起注册申请。
但早在2008年3月,陈小林所在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名人酒荘酒业有限公司就在第33类酒中注册了商标“荣耀”。
该引证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从2010年3月28日起算,至2020年3月27日。
根据判决披露,商评委在去年10月作出决定,认为“世纪荣耀之和及图”与“荣耀”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且泸州老窖未提交证据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故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所以,泸州老窖的商标凉了。
近似商标,是每一个申请商标人都不愿看到的。
一般而言,申请商标都是创业前申请,创业初期,可能没多少人知道你、知道你的产品、知道你的品牌。
所以一旦遇到近似的情况,也难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商标可以做到区分。
新商标申请遇到在先有效商标,注册成功率一般都很低的。
被拒绝,是常有的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此案的一、二审判决中,也均认为,引证商标仍为在先注册的有效商标,仍然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北京市高院在二审判决书中表示,诉争商标由汉字“世纪荣耀之和及图”构成,引证商标由汉字“荣耀”构成,对比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者均带有“荣耀”二字,诉争商标的文字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且文字含义读音、差别不大。
商标的落败,影响到了一个产品的生死。
一位接近泸州老窖方面的知情人士透露,世纪荣耀已被战略性雪藏,目前老窖主推的还是国窖1573为代表的五大单品。
但这也没办法的事,商标注册申请失败还未影响到产品,如果泸州老窖继续使用“世纪荣耀及图”的商标,极可能会被对方酒企诉讼商标侵权,得不偿失。
产品、广告,造就成了品牌形象,而商标是基石。
有了商标,才能更放心地向外推出自己的产品,铺天盖地地投放自己的广告。
商标一点点成了公众知晓的品牌。
品牌开发不易,多品牌、多商标的思路既是分散风险,也是服务产品多元化战略。但若商标在注册之初就留有隐患,对试图借此构筑品牌护城河的企业而言,无异于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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