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商标转让流程有哪些?
空调被誉为现代社会“伟大发明之一”,特别是夏季非常受欢迎。而空调商标属于第11类商标,那么想要购买一枚空调商标,需要了解哪些呢?下面一品知识产权商标交易网就来为您讲解空调商标转让属于第几类?空调商标转让流程有哪些?
一、空调商标转让需要第几类?
空调商标转让属于第11类,主要明细有:
【1101】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1103】汽灯,油灯
【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1105】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1106】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气体净化设备
【1107】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1108】水暖管件
【1109】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小型取暖器
【1112】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1113】核能反应设备
二、空调商标转让流程有哪些?
1.空调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
3.将准备好的商标转让材料和公证书提交至商标局,缴纳商标转让规费
4.商标局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刊登公告并下发《核准注册商标证明》
以上就是空调商标转让的类别及转让流程了,更多商标转让尽在一品知识产权商标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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