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李克强总理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当前正处于经济提质升级的关键阶段。知识产权保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本文回顾一下在2019年,李克强总理提到过的“知识产权”。
2019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提到: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
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修改知识产权法,对侵权行为引入惩罚性的赔偿机制,发现一起就要处理一起,而且要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无处可遁。
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行信用监管,打造充满活力又公平有序的市场。
2019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博鳌亚洲论坛演讲时表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修法将引入加倍惩罚的赔偿机制、大幅提高法定赔偿额,要让严重侵权假冒者承担付不起的代价。不允许强制转让技术。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措施,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减负。会议决定:
从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年费等的范围,降低因私普通护照等出入境证照、部分商标注册及电力、车联网等占用无线电频率收费标准,并要求必须有明显降费,比如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
2019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出席“全球首席执行官委员会”第七届圆桌峰会的知名跨国公司负责人,并同他们座谈。他表示:
中国的发展是创新的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只要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不论内资外资,我们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将切实保护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所有合法权益。
2019年6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
为支持创新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利用、促进扩大就业,会议要求,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拓宽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双创”企业获得贷款渠道,推动缓解融资难。
2019年7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大连出席2019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并发表特别致辞。他表示:
我们将深化制造业开放,深化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开放,稳步推进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完善对外开放法律法规体系,更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
2019年7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深化国际合作。
2019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陪同下,在西安、咸阳考察。他强调:
中国将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对在中国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欢迎各国企业来华共享发展机遇。
2019年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
平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转让技术,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完善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判定通知、移除规则。
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知识产权方面,在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第十五条)中规定: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2019年10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欧盟委员会副主席、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莫盖里尼。他表示:
希望双方继续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落实好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共识,推动尽快完成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明年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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