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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电视台的“商标迷局”:一骑红尘妃子笑,不知“荔枝”是哪台

47807 0 2019/11/20

  继湖南卫视率先引进水果的概念自称“芒果台”之后,电视圈掀起一阵水果热潮。青海卫视自称“青芒果”,贵州卫视改叫“苹果台”。电视台钟情于以水果命名台名,本无可厚非,但是“同名”现象也接踵而来。这不,江苏卫视与广东卫视因为钟情于“荔枝”而闹出了同名的笑话。

俩电视台的“商标迷局”:一骑红尘妃子笑,不知“荔枝”是哪台

  (图为广东卫视)

俩电视台的“商标迷局”:一骑红尘妃子笑,不知“荔枝”是哪台

  (图为江苏卫视)

  江苏卫视率先布局

  最早从2010年,江苏卫视就启用“荔枝台”的频道包装。目前,不仅其官网——江苏网络电视台叫“荔枝网”,其网站下方还设有“荔枝视频”“荔枝新闻”“荔枝社区”等子栏目。同时,为了证明这些标志的合法性,江苏广播电台又顺势申请了各种带有“荔枝”字样的商标。

俩电视台的“商标迷局”:一骑红尘妃子笑,不知“荔枝”是哪台

  近日,小编在中国商标网上发布的新一期商标公告中就发现,江苏广播电台的运营主体——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广电公司)申请的“荔枝台”“荔枝网络台”“荔枝电视”“荔枝社区”商标已步入初审公告阶段。这些商标均被申请注册在第35类与第41类与电视广告、娱乐等相关的商品上。

俩电视台的“商标迷局”:一骑红尘妃子笑,不知“荔枝”是哪台

  其实,自 2014年4月至2019年,江苏卫视便已经在相关类别上申请注册了193件,带有“荔枝”字样的商标,其中便包括第38类上的电视播放、无线电广播等服务。其中包括荔枝网、荔枝台、荔枝网络台等商标。

俩电视台的“商标迷局”:一骑红尘妃子笑,不知“荔枝”是哪台

  实际上,在我们的认知中,“荔枝台”“荔枝社区”等并不算较为常见的标识,江苏卫视的别称荔枝台也已渐渐为公众所熟知,那为什么其商标申请之路却如此困难呢?小编在一番详细调查后发现,此中一二并不简单。

  首先,小编在中国商标网上以“荔枝台”作关键字进行检索,共检索出25件商标,主要商标申请人中,除了江苏广电公司,竟然还有广东广播电视台,这是什么情况?

  广东卫视紧跟其后

  根据商标网信息显示,广东卫视主体广东广播电视台,在江苏卫视申请注册带有“荔枝”字样商标的一个月后,即2014年5月开始,便在多个类别上申请了“荔枝台”商标,此外,广东广播电视台名下还注册申请了“荔枝网”“荔枝财经”“荔枝直播”等商标。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截至2019年,广东广播电视台共申请注册了40余件带有“荔枝”字样的商标。

俩电视台的“商标迷局”:一骑红尘妃子笑,不知“荔枝”是哪台

  同一个广电圈下,有两个“荔枝网”,还有两个“荔枝台”,那么到底谁才是正宗的呢?

  实际上,早在2014年,广东广播电视台上线官网“荔枝台”时就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支持江苏卫视的网友认为名字应该是约定俗成、先到先得。而支持广东卫视的网友则认为江苏不产荔枝,并且广东台被官方正式使用的台标就是一颗荔枝,江苏台的台标只是形似荔枝。

  对此,江苏台和广东台的官方似乎均未作出正面回应。

  多个荔枝分食市场

  不过,2016年,广东广播电视台发布了一份声明强调,其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获得了“荔枝台”注册商标,并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似乎在宣布自己的“荔枝台”主权。文中,广东广播电视台仅提到一家叫“广东荔枝台传媒有限公司”的主体并非广东台关联公司,并未提及江苏广播电台。

  小编通过查询获悉,广东荔枝台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2月。经营范围包括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广告业;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影设备及其配件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等。

  目前,该公司名下也拥有多件“荔枝台”商标,不过大多同电视播放等业务无关,主要为食品及来料加工等商品及服务上。

  事实上,对于“荔枝台”的争议,不仅仅存在于广东卫视与江苏卫视之间,集录制、编辑、存储、收听、分享于一体的网络电台荔枝FM也曾卷入其中。

  小编经过检索发现,荔枝FM的运营主体公司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荔支网络)自2014年1月至今,共申请注册了230件带有“荔枝”字样的商标,其中类别涵盖了第9类、38类、41类等多个类别。

俩电视台的“商标迷局”:一骑红尘妃子笑,不知“荔枝”是哪台

  而且其于2016年曾对广东广播电视台名下的“荔枝台WWW.GDTV.CN及图”商标提起异议,该商标被指定使用在第41类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演出制作等服务上。

  荔支网络认为,争议商标与其拥有的“荔枝FM及图”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且,“荔枝FM及图”商标已被消费者广泛熟知,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广播电视台的注册行为具有主观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不过,2018年3月,商标局经复审后认为,仅凭荔支网络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荔枝FM及图”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前被相关公众所熟知。同时,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摄影、培训等服务与“荔枝FM及图”商标核定使用的口述听写机商品存在较大差别,关联性较弱。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不会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最终,商标局核准了广东广播电视台对“荔枝台WWW.GDTV.CN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

  围绕这一“荔枝”国内两大卫视似乎均不愿放手,而新业态的商业主体,似乎也要尝这一口“鲜”。就目前几方的态度来看,对于“荔枝”的使用似乎仍然是“相敬如宾”,但是在争抢收视率及流量的时代,“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道理谁都明白,接下来是“战”是“和”,各位观众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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