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版权符号与商标的区别你知道吗?
前段时间,伊利更换了新LOGO,神奇的是更换后的LOGO又打上了“TM”标,这是为什么呢?你可能要问了:是不是“伊利”的商标还没有注册成功?开什么玩笑?那么强的保护力,“伊利”马桶都能被无效掉!
这里面要说的是,如果品牌更换了新LOGO,必须重新提交商标申请。但需要说明的是,LOGO不等于品牌,却是品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有LOGO的品牌才有视觉之魂,有了它,大家才会对品牌产生视觉认知。
再来看看这则案例,2018年7月27日,加多宝集团被判赔偿广药集团14.41亿元,这场旷日持久的“王老吉”商标之争,至今还未落下帷幕。从2010年至今,双方总计对簿公堂47次,甚至在2017年闹到最高法院,最终也没能平息这场“商标之争”。
攫取利益,本就是商业的必然本质。但在当下不断变迁的环境下,如何保证自己的企业健康发展,不被陷入这种商标,版权等商业纠纷中,是绝大多数企业都忽略的问题。
等到你做大了,开始挣钱了。突然有一天别人告诉你“侵权了”,这时候你是没有回头路的,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扛。大点的公司可以撑一撑耗一耗,小点的要么赔偿巨额费用,要么关门倒闭。
这不是恐吓,这是现实。
企业产权问题,包括商标、版权、LOGO等,不仅是企业的标志,更是企业的核心资产。说句不客气的话,一个没有商标和版权意识的创业者不配称作创业者。
一个连LOGO和商标都分不清的人,怎么在纷繁复杂的商战中获胜?
今天,咱们就好好聊聊商标,版权、LOGO这件事,分享一下,关于它们三者之间的区别:
1、所受法律保护
logo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设计图案。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拥有版权。但是如果没有申请版权,一旦被侵权,很难取证。logo也可以注册为商标,版权和商标需要同时注册登记,因为版权申请属于版权局,而商标属于商标局管理,可同时受到两个不同的机构保护。
2、权利归属
logo的设计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个人,普通公司都要委托设计者来设计logo,那么Logo作为委托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有两种情况,约定归委托人所有,或者没有约定,那么就归设计者所有;而商标只属于商标权人所有,这是知识产权范畴。
3、保护期限
logo作为美术作品受保护的期限一般是50年;而版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而商标可以无限期的续展,受保护的时间是无限的。所以如果要长期拥有logo的所有权,logo是应当注册商标的,虽说商标的受保护期是无限的,但商标每10年作为一个周期,如果要长期持有需要不断进行续展。
4、三者的作用
Logo起到对徽标拥有公司的识别和推广的作用,通过形象的徽标可以让消费者区别于其他公司主体记住公司主体和品牌文化。网络中的徽标主要是各个网站用来与其它网站链接的图形标志,代表一个网站或网站的一个板块;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针对文字、音乐、艺术、科学创作等原创的保护;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由此看出,持有者仅仅拥有商标是不够的,如果无法及时对版权进行登记,也就不可避免被他人进行恶意的版权抢注,产生不必要的版权纠纷,造成极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创业维艰,不要因小失大。
很多客户注册商标的时候,代理方会建议客户同时进行版权登记,许多人会有疑问,我的商标并不算什么艺术作品,而且商标注册后已经有商标法保护了,还需要去做一次版权登记保护吗?
实际上,代理公司不仅仅是为了微薄的代理费,版权注册对客户来说确实有必要。
首先什么是版权?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图片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其保护的是著作权人在文学、艺术、科技领域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创作成果。与国内商标采用的注册在先原则不同,著作权是在作品完成时就自动产生的,并不需要特别的程序。但要证明自己就是某个作品的原创作者在法律实务中往往非常困难,因此版权登记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其次,我们来看,商标不算艺术作品,可以做版权登记吗?
版权分类广泛,商标文字图形经过艺术化设计已经具备了美学元素属于美术作品,而美术作品自然可以申请版权。
最后,版权又是如何对商标起到保护作用的了?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关于在先权利的规定中,“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美术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注册了版权的商标在商标权受到侵犯时,可以出示版权登记证书,证明其具有在先权利及著作权。可以提高侵权纠纷中的胜算,这样大大提高了商标权侵权案件中的成功率。
另外,商标权的保护是有限定的,尼斯分类45类,商标注册在哪一类就只受该类的保护,如果你的商标没有全类保护,对方可以在其他类别申请注册,即使别人的商标跟你的商标很近似(只要照搬的不是驰名商标),商标法对此也无能为力。而版权是跨类别保护的,所以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说是智慧之举。
版权和商标同时申请的好处
俗话说,多一重保护多一种安全。二者同时申请会有好处吗?
那还用怀疑吗?
好处一: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从这点可以看出,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相当于“全类别”保护,无论别人在哪个类别注册,即使注册成功了,也可以被“无效”掉。此前已有无数成功案例,再此不赘述。
好处二: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没有用在商标上,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因为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好处三: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书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好处四:“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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