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心的快速审查,先到我碗里来
2016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决定在“有条件地方的优势产业集聚区,依托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对广大的专利申请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2016年1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决定在有条件地方的优势产业集聚区,依托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申长雨局长在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表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总数已达到33家。
根据目前已经启动运行的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相关信息,保护中心最受关注的核心业务就是其快速审查服务: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发明专利授权周期将由原来的平均周期22个月降为3至6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时间分别缩短至1个月和15天。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的话,就是“快”!
但是,这个“快”并不是所有专利申请、所有申请人都可以、都需要获得的。
首先,有产业要求。 根据本地区的产业优势,每一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都有各自服务的重点产业或技术领域,比如,宁波中心是汽车及零部件领域,深圳中心是新能源或互联网技术领域,南京中心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向各保护中心提交的预审申请,必须属于相关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专利分类号。
其次,有备案要求。 所有拟获得保护中心服务的申请人,需秉承自愿原则,根据自己的需求,按照各保护中心的要求提出备案请求并通过审核。
第三,并不是所有的申请都需要这么“快”。
众所周知,每件专利,就如同“一沙一世界”,都有其各自的技术意义、法律作用和商业价值。
有些专利申请,申请人希望能够与审查员就权利要求书进行充分的博弈,获得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有些专利申请,也许在等待恰当的公开时机,也许在等待法律或商业环境发生变化,申请人会通过分案等手段尽量延长审查期限;有些专利申请,其所处的技术领域本身更新就很快,申请人希望能尽快获得专利权以确保相关产品或技术及时得到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都嫌慢;有些专利申请,连审查员都觉得其文件撰写水平高,专利性够强,授权前景很好,走正常流程真是浪费时间
……总之,专利申请人会根据自己的考量,希望有的专利申请在流程上按部就班就好,有的专利申请则能多慢就多慢,有的专利申请则是越快越好。
保护中心的快速审查服务,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 为备案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一个选择权:专利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确定自己的某件或某几件专利申请是否需要快速审查服务。
技术创新日新月异,市场变化风起云涌……市场竞争是全方位的,任何一个点上的优势可能会积小胜为大胜,任何一个点上的劣势也可能会导致满盘皆输。也许你的竞争对手在专利申请上已经快你一步。
快速审查,为企业专利战略配合市场竞争提供了主动权、一个新的选择、一个可能性。作为优势策略,当然是应该让“保护中心的快速审查,先到我碗里来”。吃不吃?另说!
本文转载自: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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