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版权化,到底能不能实现全类别保护?
什么是商标版权化?申请了版权以后,能不能实现商标全类别保护的效果?
LOGO不等于品牌,却是品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有LOGO的品牌才有视觉之魂,有了它,大家才会对品牌产生视觉认知。此前,一直有知己询问商标版权化的意义,今天详细说一下。
申请商标的同时还要申请版权?
“商标版权化”是指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申请商标的时候有必要申请版权吗?
有!
二者的保护重点不一样。商标是保护你生产和流通的产品的,比如,“小龙坎”这个商标注册成功后,别人如果和其名字一样是不行的,要么饭店别开了,要么改名,与小龙坎这个名字区分开就好。
但版权保护的是这张图,如下图,下面的LOGO其实也可以说是一个美术作品,这个美术作品是可以申请版权保护的。如果这个LOGO有了商标,那么别人对“IROBO”这几个字母申请是不能通过的。如果这个LOGO还申请了版权保护,那么别人的LOGO设计不是这几个字母,但设计风格却极力“模仿”这个LOGO,属于故意让人混淆。这个时候也可以从原创的角度维权。
版权和商标同时申请的好处
俗话说,多一重保护多一种安全。二者同时申请会有好处吗?
那还用怀疑吗?
好处一: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从这点可以看出,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相当于“全类别”保护,无论别人在哪个类别注册,即使注册成功了,也可以被“无效”掉。此前已有无数成功案例,再此不赘述。
好处二: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没有用在商标上,
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因为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好处三: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书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好处四:“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申请版权其实没有缺点 你信吗?
版权是天然诞生的,申请著作权登记只是原创的证明之一,并不是说申请著作权成功了就一定能证明版权是自己的。
但是,只要是自己的原创,就可以保护。
其次,如果没有商标权,只有版权的情况下,赔付比较低,版权在不能确定侵权行为性质的最高赔偿50万,商标是300万。
在保护时间上,版权的保护期限是著作权人死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而商标在完成十年续展后,可以一直使用。
此外,如果是单纯的文字商标,没有设计过的,是不能申请著作权保护的。只有经过设计过的汉字、图形或者LOGO才可以。所以,并不是所有商标都能申请版权的。
综上,由此得出的结论,如果暂时不具备财力进行全类别注册,可以申请某几个类别的同时,申请版权。即使商标或者LOGO做了全类别保护,也可以申请版权保护。
所以,不论LOGO注没注册商标,都能申请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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