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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未续展,商标价值难积淀

21179 0 2018/12/28 商标续展

  商标注册申请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可获得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申请人可以在将商标使用于商业活动之中,也可以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质押等,以充分利用注册商标的价值。

  申请人获得的商标专用权仅有十年,申请人想要持久持有该商标专用权,其必须在商标专用权期满时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申请人应如何办理商标续展?

  一、商标续展申请条件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申请人应当在专用权期满前十二个月办理商标续展;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申请人还可在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办理商标续展。

  每次续展完成后,申请人可重新拥有该注册商标十年专用权;若申请人在专用权期满前十二个月或后六个月都没有办理商标续展,商标局将依法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需提交材料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书需按规范填写;一份申请书只能续展一件注册商标;清晰可见的商标图样。

  其次,申请人需要递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最后,若申请人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续展,其需要提交已经签字的代理委托书。

  三、商标续展审查程序

  完成整个商标续展流程大致需要三到六个月左右,整个流程可细分为申请、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商标局在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一系列商标续展申请材料之后,将详细审查这些材料是否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若不符合规定将予以驳回,不予核准。

  若商标续展申请通过了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将官网的“商标公告——注册商标续展公告”栏中公布拟定续展成功的注册商标,申请人可再次查询商标续展申请动态。其后商标局将寄发续展证明,商标续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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