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专利侵权中教股份被起诉后胜诉
中教股份近日因侵犯名为“数字立体地形教学演练系统”的专利,被无锡视美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专利侵权。
2015年1月,无锡视美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无锡羿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中教股份在参与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数字化地理专用教室教学设备项目中侵犯公告编号:2018-084其专利“数字立体地形教学演示系统”(专利号:201210157865.X)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5年4月10日就该诉讼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变更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视美乐要求中教股份历经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94万元并承担视美乐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6万元。2017年11月29日,背景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驳回驳回原告无锡视美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13800元。
视美乐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8月3日,北京市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教股份表示,此案的胜诉,对公司未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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