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100亿播放量的《海贼王》遭手游公司版权侵权
说到日本动漫《海贼王》,相信大多数90后并不陌生,它是漫画家尾田荣一郎作画的少年漫画作品,后来又改编成动漫,连更二十几年,风靡全球。据说动漫《海贼王》在2018年2月份的时候播放量就破了100亿大关。
树大招风,免不了有“碰瓷者”的出现。昨日,北京海淀法院就发布了案件快报:《梦想海贼王》手游使用《海贼王》动画角色被判版权侵权。
因认为《梦想海贼王》手机卡牌游戏未经许可使用了《海贼王》动画片中214个动画角色美术作品及部分原创角色对应的剧情,原告东映动画株式会社、万代南梦宫娱乐将被告北京有爱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有爱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向原告赔偿损失总计500万元等。
动漫《海贼王》自1997年上映至今已更新800多集,在全球范围内已有较高名度。2014年7月,东映动画授权万代南梦宫在我国境内将《海贼王》动画片改编成网络游戏,后万代南梦宫开发的《航海王》手游上线。
东映动画株式会社、万代南梦宫娱乐发现,在《航海王》手游上线之前,有爱公司开发运营的《梦想海贼王》手游已在各大平台上线,且获得了较高的用户量和关注度,经比较,该手游中的全部卡牌角色都来自于《海贼王》动画片中对应角色,且卡牌角色对应的简介内容与动画片中对应角色相关剧情一致。
作为原告,东映动画株式会社、万代南梦宫娱乐主张《梦想海贼王》手游中214个卡牌角色侵害了《海贼王》动画片中角色形象美术作品及对应剧情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有爱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等。
有爱公司辩称,东映动画未取得《航海王》漫画作者尾田荣一郎授权,起诉主体不适格,且否认其游戏中的元素与《海贼王》动画片中的角色形象、人物名称、人物关系、故事背景等元素相同。
经法院审理认为,东映动画对《海贼王》中阿碧丝等7个原创角色美术作品及针对这些原创角色设计的性格、经历、人物关系等剧情内容享有著作权;对其余207个角色形象从配色、动作、表情、肌肉线条等方面对原漫画中的美术作品进行了改编,部分角色形象进行了Q版化处理,属于对漫画角色美术作品的改编,对这207个动画角色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
有爱公司未经许可,其运营的《梦想海贼王》游戏中所用的214个角色形象以及阿碧丝等7个原创角色简介,是对《海贼王》动画片角色形象及对应人物剧情这部分内容的再创作,侵害了二原告享有的动画角色美术作品及7个原创角色简介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已经审结了此案,判决被告有爱公司赔偿原告东映动画经济损失300万元等。
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少网友表示大力支持。当下游戏市场这种侵权乱象其实是相当普遍的,这起案件为许多游戏公司敲响了警钟。近年来,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一些游戏厂商都在和玩家一起构建一种健康向上的游戏环境,对于版权的保护措施也日趋完善,也进一步表明了大众版权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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