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的商标侵权的悲剧,你不得不警惕
2014年10月14日,江西恒大高新发布公告称,自2013年11月份起,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使用未注册的“恒大冰泉”商标大肆宣传和销售饮用水产品,已对自己拥有的“恒大”造成商标侵权事实。
(左:恒大饮用水/右:恒大冰泉)
2014年10月15日,江西恒大高新再次发布公告,已经正式起诉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并获得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
2014年10月28日,恒大集团以“《关于展开“恒大”商标维权行动的公告》多处严重失实”为由起诉江西恒大高新“恶意诽谤”,并要求赔偿因名誉权受损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8000万元等。
2015年12月18日,恒大高新在侵犯恒大集团名誉权败诉,一审判决恒大高新撤销公告,回绝了恒大集团8000万的索赔请求。恒大高新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1月,商评委复审“恒大”商标,予以撤销。
2016年2月,恒大高新起诉商评委,请求法院要求商评委对“恒大”商标复审撤销案重新做出决定。
江西恒大高新认为,恒大集团下属企业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矿泉水使用的“恒大冰泉”名称,侵犯了其在第32类已注册商标“恒大”的合法权益。
江西恒大32类矿泉水、饮料方面商标
而恒大集团则强调,“恒大冰泉”商标是包括图文在内的多种元素组合商标,与恒大高新所申请的商标截然不同,完全无关侵权。
恒大冰泉32类矿泉水、饮料方面商标
由此,恒大集团与恒大高新两家公司的“商标战”正式开始,近四年来,从诉讼战打到了舆论战,再互相异议和撤三。
恒大冰泉是恒大集团的重要产品。在2013年11月恒大足球俱乐部亚冠夺冠的第二天,恒大集团正式对外宣布进军高端矿泉水市场。
2014年开始,江西恒大高新多次发布公告称恒大集团商标侵权,而恒大集团向媒体发声称,江西高新的作为属于恶劣的不正当竞争,严重危害消费者利益和恒大集团的合法权益与品牌,我司将依法维权,追究到底。并且向媒体透露,其将向公安机关控告江西高新恶意商标抢注和敲诈的刑事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媒体一边倒的站到恒大集团这边,如《李逵痛斥李鬼,恒大集团斥江西高新“恶劣不正当竞争”》、《恒大冰泉遭遇“傍名牌”,斥江西高新“恶劣不正当竞争”》、《江西高新傍大腿讹诈冰泉,遭恒大集团报案》等。
在法院未作出事实认定前,这些报道即直接断定江西高新是“李鬼”、是傍名牌、傍大腿、讹诈等,在报道主文里更是引用“某商标专家”、“某业内人士”、“某法律专业人士”等的说法,直斥江西高新“搭顺风车、打擦边球、傍名牌、勒索”等。
在经过四年的“互诉”与“舆论战”之后,最近,江西恒大高新与恒大集团双方的商标战争又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高度:江西恒大高新与恒大冰泉互相异议和撤三。
商标“撤三”是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江西恒大高新名下有很多注册满三年的商标已经被提撤三。
此外,江西恒大高新申请的商标,商标初审,恒大集团已经提出异议。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正是恒大,提出的时间是2018年1月3日和3月2日。
有意思的是,江西恒大高新也不甘示弱,几乎在同一时间,恒大集团申请的商标初审江西恒大高新也提出了异议。从时间上看是2018年的1月和2月份。
就这样,恒大集团与江西恒大高新关于“恒大”商标战再次升级。
这场历时4年的“恒大”商标战,从最开始的原被告互诉,到打舆论战、心理战,到如今双方互相异议和撤三,双方对战愈演愈烈。业内人士认为,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对于双方都是一种伤害,最后的结局通常会是两败俱伤。
就以恒大商标案来说,恒大集团与江西恒大高新历经4年,如今互相提撤三,如果双方注册商标被撤销,对彼此的品牌发展都会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有句话说“商场如战场”真的没错,这个商业的斗兽场,与狼共舞就要有狼的本事,企业要提前保护好自己的商标和专利技术,充分的利用知识产权的利剑打击竞争对手,获取自己的应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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