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公司的“乔丹QIAODAN”商标纠纷再次败诉
为了保住“乔丹QIAODAN”商标,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在与美国知名篮球运动员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下称迈克尔·乔丹)的官司告一段落后,再次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但最终仍以败诉告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审结该案,驳回原告乔丹体育的诉求。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乔丹体育来说,是否能够保留“乔丹QIAODAN”商标,已经不仅仅是商标所有权之争,更成为乔丹体育冲击IPO的最大绊脚石,未来若想上市,摆在乔丹体育面前的或许只有更名、商标和解两条解决路径。
近日调查走访发现,线下的乔丹体育专卖店大部分已经将商标中的“乔丹”中文字样去掉,而在线上的天猫、京东的乔丹体育用品专卖店、官方微博、微信中依旧使用带有“乔丹”中文字样的宣传头像。对此,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表示,终审判决后其法律效力即时生效,如果需要使用就得征得迈克尔·乔丹本人同意;否则就属于侵权,迈克尔·乔丹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据了解,2011年,乔丹体育冲击IPO就已通过发审会,并计划于次年3月底前挂牌上市,但却在次年2月被迈克尔·乔丹告上法庭,致使乔丹体育后来未能如愿拿到上市的正式批文。
时隔五年,乔丹体育仍未放弃上市之路。2016年,乔丹体育再次冲击IPO。截至2016年3月,乔丹体育已通过发审会,正在等待批文。但截至目前乔丹体育仍未接到上市批文。程伟雄说,未能上市使得乔丹体育没有足够的资本力量建设品牌,其中包括产品的研发、渠道建设、信息化和自动化建设等方面,拉低了和其他品牌之间的竞争格局和竞争力度。
李志强认为,乔丹未能如愿上市,与其商标纠纷有很大关系,乔丹体育再次败诉后,未来想要上市或许只能选择更名或就商标和解两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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