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遭遇商标抢注,提出无效宣告竟未能全胜
上市在即的小米,正处在关键时期。在这个节骨上,小米发起的3起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却有一个没能通过,要知道在IPO前解决好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对小米来说很重要,但它却不能如愿以偿。
这三起案件牵涉到重庆千华科技和佛山红邦家具两家公司,前者在2011年、2013年分别申请了“小米家居”、“小米之家”,后者在2011年申请了“小米生活MI'S LIFE”,均属于第20类,核定使用在家居等商品上。
商评委认为,小米所使用的是核定在手机等商品上的第九类商标,与第20类并未构成近似商标,小米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明在争议商标注册之前,使用“小米”商标在第20类所属行业进行商业活动,因而不算损害小米的在先权益。
正是因为这一点,佛山红邦家具公司保住了商标。而重庆千华科技却没有那么幸运。
千华科技被发现除了拥有“小米家居”、“小米之家”商标,还注册了第16、35、42类“小米”商标,第4、20、24、25、27类“小米生活”商标以及一些“小米笙活”和“小米故事”商标。
商评委认为,此举已经超过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模仿、抄袭他人商标,涉嫌不正当注册,因此将千华科技持有的“小米家居”、“小米之家”予以无效宣告。
三起商标案,两胜一败,对小米来讲,仍然是亏的。因为它作为一家资产千亿,又即将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却让别人“傍名牌”,注册了“小米”系列商标,对其品牌声誉具有一定的影响。
据了解,小米此前就输过几场商标官司,都是败给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以“MIJIA”为例,小米注册第9类“MIJIA”商标商标被驳回,只能看着奥美佳电子、米吉提电子甚至是个人注册“MIJIA”商标。
但其实,小米的商标保护意识也不差,名下拥有1700多个商标,涉及“小米”、“红米”、“黑米”、“MITU”、“顺为”、“小米钱包”等,但是保护再多,也总有落网之鱼,今天的局面很难说不会再重演。
不光是小米,像腾讯、阿里等一些大企业难免也会被“傍名牌”,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或者进行全类注册。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战的利器,越是有头脑的公司,越重视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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