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关于扩大商标文件电子发文试点的公告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为提高商标注册效率,推动商标注册电子化进程,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即日起,我局再次扩大商标文件电子发文试点范围,按照2017年注册申请量排序,在现有试点工作基础上增加200家商标代理机构(见附件1)。该措施依据自愿原则,请名单中自愿接受电子送达的商标代理机构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确认书》(见附件2),按照操作指南(见附件3)办理。
特此公告。
商标局
附件1:商标代理机构名单
附件2: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确认书
附件3: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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