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狂揽12.67亿票房的《泰囧》被诉版权侵权,光线传媒、徐峥等人判赔500万元
“囧途”系列电影版权纠纷落下帷幕,法院判定《人在囧途之泰囧》对《人在囧途》片方够成不正当竞争,光线传媒、徐峥等人判赔500万元。
曾狂揽12.67亿票房,泰囧被诉侵权
《人在囧途之泰囧》是徐峥导演的处女座,2012年上映。曾一度引发观影热潮,票房狂揽12.67亿元,轻松跻身当时的内地影史票房冠军。
万万没想到时隔五年之后,却被《人在囧途》的版权方告上法庭,在经历两审之后,法院判定《泰囧》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赔偿500万元。
《泰囧》与《人在囧途》竟然没有关系?网友们热议纷纷,小编从新浪微博的热门评论中发现,不少人也都认为《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续集,是同一家公司出版的,毕竟主演都是徐峥跟王宝强。
但实际上,《人在囧途》是武汉华旗影视制作公司出品的,而《泰囧》则是徐峥及光线传媒、真乐道公司等五家公司共同制作的。法院认为,这两部电影本身含义近似,而且《泰囧》的导演、主演、出品方在宣传的过程中将《人在囧途》与《泰囧》联系在一起,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这也使得《泰囧》上映之初受到极大关注。与此同时,华旗公司已经开始着手拍摄《人在囧途2》,《泰囧》无疑对华旗公司的竞争利益有所损害。
判赔500万元,泰囧不亏
此前华旗公司曾提出判赔1亿元的经济损失费,但由于金额过高被驳回。
回顾《泰囧》的票房奇迹以及后续带来的经济效益,毫无疑问《泰囧》都不亏,可以说大获成功。根据光线影业公布的十年总结,《泰囧》票房高达12.68亿元,在光线传媒电影票房榜上名列前茅。若按市场传言,公司获利43%,即5.45亿元。
并且,由于《泰囧》票房的窜高,光线传媒的股价也从不到2块钱水涨创高,仅2012年12月,公司股价涨幅超过80%,市值屡创新高。2012年,光线传媒实现净利润3.1亿元。
试想,如果不是依靠《人在囧途》的爆款在前,《泰囧》可以如此轻易刷新票房纪录,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吗?所以说,比起500万元的知识产权赔偿,《泰囧》实际上还是赚了。
版权价格水涨创高,影视圈版权纠纷成常态
近年来,热门IP改编成为影视圈的常态,由此也引发诸多的知识产权纠纷。
就拿金庸作品来说,几乎每一两年就有一部金庸小说被翻拍、改编,遍及游戏、电视、电影等等。2015年,奇游互动因《全民武侠》未经许可将金庸小说改编成游戏,被完美公司控告,法院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法,赔偿完美公司60万元。
还有前两年热门的《花千骨》,凭借着超高的人气,《花千骨》收视话题不断,在外界看来是非常成功的,但没想到却是赔钱的。
由于腾讯将《花千骨》改编成有声读物在APP上播放,被晋江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晋江公司要求腾讯停止侵权并道歉,按照每个点击率0.1的价格赔偿,赔偿共计759.44,并承担公证费和诉讼费。诸如此类案件多不胜数,随着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增强,未来相似的纠纷也会持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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