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假金杯”露出原形
7月30日到8月30日,沈阳市工商局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对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专项治理。治理商标侵权行为的重点是:侵犯“红梅”(红梅味精集团)、“东北”(东北制药)、“黎明”(黎明发动机)等中国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侵犯“金杯”(金杯汽车)、“雪花”(雪花啤酒)、“好利来”(好利来蛋糕)等辽宁省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治理的重点部位包括商场、专卖店等。下面和一品标局查询商标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执法:突然出击
根据金杯企业和工商部门的调查,发现沈阳有11家汽车配件经销部擅自使用“金杯”商标,其中东陵区9家,和平区2家。昨日上午,东陵工商与和平工商分别对辖区的“假金杯”进行了查处。昨日上午,记者跟随东陵工商企业管理科的执法人员来到东陵区常青街,这里汇聚很多汽车配件经销部,很多汽车配件经销部店铺的广告牌上都有着“金杯”的图标。执法人员和记者走进一家有金杯标示的名为“龙天”的汽车配件专卖店,记者问业主是不是金杯的配件时,业主称没错。当记者让其出示金杯公司商标授权书时,该业主称他没有,之后执法人员表明身份,业主才承认自己用了金杯的商标,执法人员当即勒令业主停止再使用金杯商标,等待处理。之后,执法人员又对“洪涛汽车配件经销处”等8家使用金杯商标的汽车配件经销部进行了查处,并对这些侵权业户给予3000元的罚款,及时制止了这些业户的商标侵权行为。
业户:不知是侵权
昨日,记者了解到,在对这些侵权经销部进行查处时,很多业户都表现出不以为然的态度,称使用金杯商标只是觉得金杯的商标图样很好看,没有想更多。更不知道这样已经侵权违法。当记者问一名侵权业户使用金杯商标是不是认为能增加销售量时,这位刘姓业户告诉记者,他不认为用别人的商标就好卖货,当初真的是没有考虑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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