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出炉
近日,从吉林省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6〕320号)要求,根据试行期成本调查情况,日前该局发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通知。
据悉,在收费标准方面,科目一、科目二每人每科41元,科目三每人48元。其中考务费标准:科目一、科目二每人每科13元,科目三每人每科17元,向考生收取后上缴国家知识产权局。考试费用于考生的组织报名、租用考场、聘请监考老师等费用,不得挪作它用。
此外,通知要求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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