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热词作为商标如何?
近期,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商标注册受理数据显示,商标局收到了很多以网络热词为名的商标注册申请。抢注网络热词、明星名字为商标的新闻时有发生。近期,商标局也退回了一些有不良社会影响的商标申请。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挥,很多企业为了经济利益会选择注册一些热门词汇为商标,例如“鹿晗”等名人姓名,那么网络热词可以注册商标吗,商标注册有哪些要求?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下。
一、网络热词可以注册商标吗?
首先,用别人名字注册商标时必须经本人同意,否则属于侵犯别人姓名权,被注册一方可提起诉讼。注册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注册成功也没有多大意义。
此外,商标注册的目的是为了分辨产品,公众也不见得接受这样的商标。流行名词会引起公众的关注,但是不一定能转化为购买力。此外,盲目注册商标还会造成资源浪费。盲目跟风很难打造成功的品牌,在这方面还是理性为好。
所以,注册流行语为商标不是很好的,很容易被商标局驳回。
二、商标法中哪些标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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