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塞!商标还没注册竟被他人商标抢注了!
不少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一开始不重视商标的保护,而是专注发展业务,然而等到品牌发展壮大的时候才发现,被他人商标抢注了,本来自己辛辛苦苦经营的品牌,现在却成了别人的商标!还有比这更扎心的吗?
先看看几个案例:
1、同仁堂
1989年,北京市药材公司发现其“同仁堂”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该公司遂以“同仁堂”为公众熟知的驰名商标为由,请求日本特许厅撤销该不当注册的商标,日本要求提交“同仁堂”系我国驰名商标的证明文件。为了保护我国商标在他国的合法权益,商标局在做了广泛的社会调查之后,于1989年正式认定“同仁堂”商标为我国驰名商标。
2、联想
2001年,联想开始全球化发展步伐,却发现联想的英文名Legend在全球竟被100多家公司注册过商标,行业遍及娱乐、汽车等。据传,联想试着在欧洲买了两个回来,但很快发现,要和全球100多家公司去谈。2003年4月28日,联想无奈之下,宣布花费巨资更换“Legend”为“lenovo”。
3、王致和
2006年7月,王致和集团拟在30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时,发现“王致和”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等三类商标,已被一家名叫欧凯的德籍公司于2006年3月在德国注册。而欧凯公司申请的商标标识与王致和集团产品使用的商标标识一模一样。欧凯公司是柏林一家主要经营中国商品的超市,其员工全部是华人。调查发现,欧凯公司还曾抢注过“白家”、“洽洽”、“老干妈”、“今麦郎”等众多知名商标。
同年8月,王致和的代理律师向欧凯公司发出律师函。随后,王致和公司接到欧凯公司运营商中咨货运公司的电话称,想要拿回商标,必须付出一定代价。于是,2007年初,王致和向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欧凯百货公司无偿归还商标并予以赔偿。
2009年4月23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对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欧凯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对其处以25万欧元的罚款或对主要负责人处以六个月监禁;欧凯公司应注销其抢注的“王致和”商标。至此,备受关注的王致和诉德国欧凯恶意抢注商标案,经过两年零三个月的讼争,最终以“王致和”商标物归原主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面对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理性处理?
首先,明确对方是否为“恶意抢注”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想要高价卖给你;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比如:明知是你使用的商标,还故意抢注;
3、已被抢注成功;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被定义成“恶意抢注”,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对方法
1、还没抢注成功
因为《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已经被抢注成功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所以,遇到被抢注的问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证明这商标你最先使用
1、拥有该商标设计的版权;
2、该商标已经用于企业名称、字号。指已经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3、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
4、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可以拿出你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时间上证明;就知名度来说,企业的宣传资料、使用时间、经营业绩和规模都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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