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例

香港周六福珠宝公司诉河南一金店侵权案开庭

83948 0 2017/10/10 河南商标

  18日,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周六福珠宝公司)诉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大同路店(以下简称河南万家)、吴志华侵犯商标纠纷一案在郑州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随着民众对珠宝首饰的需求越来越大,首饰品牌竞争加剧。本案涉及香港周六福品牌的在先使用、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以及侵权的认定问题,系典型的知识产权中商标权侵权纠纷。

  庭审信息显示,香港周六福珠宝公司于2004年在香港成立,是第7519198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4类,包括项链、翡翠等。香港周六福黄金钻石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周六福首饰公司)于2009年在香港注册,是第8159892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4类,包括手镯、小饰物等。

  其中,福建籍的吴志华系淮阳县萃华金店经营者,河南万家与吴志华之间系场地租赁关系。吴志华在2014年7月与香港周六福首饰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整个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香港周六福珠宝公司的商标和香港周六福首饰公司的商标是否构成混淆与误认,吴志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构成侵权责任应如何承担等焦点展开辩论。

  对于该案,河南高院采取微信、微博、微视的形式进行“三微一体”报道全部庭审情况,是河南高院率先在全国范围内采取此类司法公开的尝试。河南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称,本案的审理将给类似纠纷的处理起到示范作用。

  最终,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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