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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版权声明例文:广东广播电视台版权声明

56298 0 2017/09/29 版权声明

  广东广播电视台版权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护广东广播电视台的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我台郑重声明:

  一、我台各频道、频率播出的及台属网站、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见附件)上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频、文字、图片、图表、标识等(下称“节目内容”)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均归广东广播电视台及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广东广播电视台及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并授权,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使用节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发行、播放、转载、剪辑、摘编、复制、重制、改动、表演、展示节目内容等。

  二、“广东广播电视台”、“www.grtn.cn”、“www.gdtv.cn”等标识、域名或商标均归广东广播电视台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亦不得以类似或近似标识、域名、商标、名称等任何形式混淆使用。

  三、各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在获得本台正式书面授权后,以播放、转载等授权使用形式使用节目内容时,应自觉标注我台为版权方,不得歪曲、篡改授权内容,转载作品还应当注明来源。

  四、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请各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主动自查并删除涉嫌侵犯我台及相关权利人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如接到我台发出的维权通知、律师函,请予以积极配合,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妥善解决侵权事宜;对侵犯我台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我台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五、如需使用我台相关节目内容,或提供侵权线索,请联系广东广播电视台总编室,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26188061。

  广东广播电视台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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