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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7件发明专利转让费让院士获利1.8亿!

139654 0 2017/09/19 专利转让

  “目前,高校的高价值专利运营不够仍是短板,缺机制缺平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渠道不畅、机制不活。”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新闻上,山东理工大学教授毕玉遂研发团队发明新型发泡剂的发明专利,仅20年许可使用费5亿元;中南大学周宏灏院士“个体化医学基因检测技术”7件发明专利转让费1.8亿元;西南交通大学磁悬浮二代工程样车专利技术合同签约超1亿元……

惊!7件发明专利转让费让院士获利1.8亿!

  生活里,在北京一家科研院所从事生物试剂研究的冯帆,在最近一次校友聚会时,他的几件专利被从事风投的校友看中,转让费用估算也能达到上亿元。

  不过,冯帆想成功把专利转化出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一些高校的专家们表示,相较于我国高校拥有的几十万件有效发明专利而言,这些成功转化的案例仍是凤毛麟角。高校中不少高价值的专利成果仍处于沉睡闲置状态,亟待唤醒。

  我国专利转化的现状是怎样的?为什么拥有专利多而成功转化的案例少?这其中的障碍是什么?又该如何补齐专利转化中的短板呢?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其实早在两年前,冯帆就动了专利转化的心思。

  随着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公开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双创”一词由此开始走红。几个月后,“双创”更是被写入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予以推动。

  促进专利成果转化,正是“双创”背景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尽管国家的基调已定,但各单位如何实行专利成果转化,还需要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具体的政策出台。

  从那时候起,冯帆和手里掌握着专利的同事们,就盼望着自己的单位能有相关的政策推动。

  终于,2016年年底,冯帆所在的科研院所出台了专利成果转化通知。但是,迫不及待地一口气读完之后,冯帆觉得有点失望。

  通知中,尽管单位表示要成立专门的成果转化部门,但具体到股份比例上,从院里到所里都要占股。冯帆按照通知里的规定算了算,如果真的实行了专利成果转化,最后自己的股份不到20%。

  刚激发出来的动力一下子便缩了回去,为了研发这个试剂,冯帆前期调研就花了两年的时间,更不用提看不完的文献和实验室无数个日日夜夜。

  “如果只是为评职称申请的专利,我没必要耗费这么多的心血,可是如果转化之后自己的股份这么低,我也没有了转化的动力。”冯帆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大部分高校将不低于70%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划归成果完成人或科研团队所有,作为奖励和再研究基金。冯帆一直纳闷,为什么自己的单位不能像高校一样将转化成果的比例给得更高一些。

  北京市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总经理、合伙人刘铁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如果缺乏政策支持,科研院所在转化专利成果时很容易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多科研院所宁可保守一些,也不愿意惹上这样的麻烦。”刘铁生说。

  事实上,冯帆的专利只是众多被束之高阁的专利之一。中国专利的利用率不高,不少专利申请完后就束之高阁,不能为市场所用,也被不少人吐槽。

  以高校为例,因资金受限、科研与产业对接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科研人员积极性不够,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而在国外,高校对技术转移收入制订了严密的分配制度,通常按校、系和个人三级来分配。

  例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对技术转移收入扣除15%的管理费和申请专利的费用后,将所得净收入按照校、系和个人各1/3的比例分配。一些大学为了更好地激励发明创造,在许可收入额比较小时,给发明人分配的比例反而更高。

  有媒体报道,欧美日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率在30%以上,而我国高校虽然拥有大量专利,但其平均转化率不足10%。

  渠道不畅、机制不活

  在9月6日举办的第八届中国专利年会上,北京中科创大创业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继军举了天津大学的案例。

  他指出,天津大学每年有2000项科研成果,其中有700件至800件专利,科研经费就高达30亿元,但真正的转化率却只有百分之几。

  近年来,中国专利数量急剧增长。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去年11月发布的报告,2015年,中国专利申请量超过100万件,几乎占全球总量的四成。中国专利申请增幅高达18.7%。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2017年3月公布的中国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榜,截至2016年年底,在榜单前50名的高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总量就有116156件。

  排在前5名的高校分别为:清华大学8002件、浙江大学7764件、哈尔滨工业大学5007件、东南大学4665件、上海交通大学4494件。

  “虽然最近一两年高校的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相比较高校庞大的发明专利数量而言,目前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率还是比较低的。”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不少高价值的专利成果,特别是有效的发明专利,未能顺利实现转移转化。

  “目前,高校的高价值专利运营不够仍是短板,缺机制缺平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渠道不畅、机制不活。”上述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指出。

  其实,这位关负责人所说的渠道不畅,也一直为业内人士所诟病。

  广东一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目前拥有专利技术的一方和使用专利技术的一方沟通起来很不顺畅,缺少了沟通的平台”。

  冯帆对此深有感触。

  直到博士毕业,冯帆都扎在实验室里,他一度认为自己做的是前沿的研究,将来对社会的贡献也会很大,可当他真正走出校园开始工作时,他发现自己的研究成果只是停留在实验室和论文里。

  如何将自己的专利成果走出实验室,转化成生产力,冯帆动了一番脑筋。

  正是因为缺少平台,冯帆并不知道现在市场上缺少什么样的专利,如果继续在实验室做研究,研究出来的成果也只是在评职称时多了一个砝码。

  冯帆想到了调研,到企业中去调研,发现企业的需求,这样的调研虽然辛苦,但有一定的针对性。“如果能有一个平台,让企业表达自己的诉求,我也不会这么辛苦地一家家去调研。”冯帆说。

  刘铁生表示,建设这样一个平台,买方提出买的要求,卖方提出卖的要求,在平台上可以做专利价值的评估。

  “比如说买方提出三个关键词,卖方有三到五个关键词,两方的关键词如果匹配度高,就可以进一步谈合作事宜。”刘铁生说。

  不过,他也表示,建设这样的平台前期所需的成本巨大,还需要有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

  缺乏专门管理机构

  目前,越来越多的专利发明人意识到,专利是专门的商业活动,而不是一般意义的科研管理,因此,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越来越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了成果转化的相关部门。但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我国成立的成果转化部门,还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

  在中国专利年会上,一位专家就透露,他认识的一位清华大学专利转化工作人员私下里曾对他说过,其实清华大学的专利成果还没有一件真正实现了转化,该专家坦言,目前的学院教育和实务脱节严重。

  更多的业内人士呼吁,应该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的从业机构来推动专业运营。

  国外大学视法律环境而定,比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在校内设立技术许可办公室,而英国牛津大学和日本东京大学则是在校外设立技术转移公司。

  这些专门机构通常统一管理学校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的审查、专利的申请、知识产权的转让与许可、股权的管理等。这些专门机构具有自主经营、自收自支的特点。

  刘铁生建议,我国应该在高校引入第三方,建立专门的基金会来进行专利转化。

  “比如说在清华大学,基金会挑500个专利进行转化,其中80%收益以及所有权归清华大学所有,其中这80%的收益要保证至少60%归发明人所有,这样既能保障活力,又解决了高校相关人员缺乏的现状。”刘铁生说。

  此外,法律层面的保障也是专利转化的重要一环。

  虽然申请专利好处多,但并非所有发明人都跃跃欲试。

  冯帆举例,比如一项科研成果,提交专利申请的时候,需要说出具体的制备方法、基本原理等详细的技术路线和过程,而一旦公开信息,一些公司靠公开的信息就能从中获得启示,不出几年就会破解其中的关键技术,创造出新的替代技术。

  为什么会有抄袭?抄袭为什么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侵权取证难。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但取证并不容易。

  即便取证成功,能得到的赔付金额也远远达不到起诉方的预期值。国内法院判决金额很低,一般是三五万元以下,而在国外动辄几百万美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曾在2014年表示,对所有已公开的专利权案件判决书进行研究后,发现我国专利权案件的平均判赔额只有8万元。

  侵权成本低,导致的一个结果是侵权案例增长快速。因此,如果没有相应司法保障,就很难保障专利发明人的积极性。

  2016年12月底,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工作中就包括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刘铁生认为,目前我国在中东部的法律保障工作进一步在加强,可是在西部和东北地区,司法环节还是薄弱的一环。而对专利的保护力度不够,专利申请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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