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工商联合亳州执法部门查处一起跨省商标侵权案
近日,无锡市工商局与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工商局协合作战,查处一起跨省商标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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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工商局接到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被侵权的投诉后,执法人员来到无锡市工商局商讨查处案件的方案。经过充分协商与规划,无锡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派出三名办案人员会同亳州公安、工商局执法人员组织联合调查组,在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负责人的陪同下,联合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管局鹅湖分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锡山区某纸品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当事人锡山区某纸品加工厂何某接受安徽亳州市某酒厂的委托,按照图纸生产了标有“年份原浆”“古井年份原浆”标识的白酒包装盒千余件。上述行为未经“年份原浆”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可,当事人涉嫌商标侵权。此次两地执法部门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3台。目前,该案件已交由锡山区市场监管局鹅湖分局进一步调查,并依据《商标法》和当事人的侵权事实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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