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例

“中国好声音”陷版权纠纷 被北京知产法院裁定停用

54800 0 2016/06/21 版权纠纷

  昨天,由灿星制作推出的《2016中国好声音》在浙江嘉兴开启首场录制。而与此同时,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在昨晚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中国好声音”陷版权纠纷 被北京知产法院裁定停用


  事件:“中国好声音”陷版权纠纷

  “The Voice of…”节目是荷兰Talpa公司独创开发的以歌唱比赛为内容的真人选秀节目。在Talpa公司的授权下,第1至4季“中国好声音”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制作和播出。

  此后,双方谈判破裂,灿星公司不再购买该节目模式的版权。后经Talpa公司授权,唐德公司在2016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8日期间,取得在中国大陆使用、分销、市场推广、投放广告、宣传及以其他形式的开发“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唯一授权。

  近日,唐德公司提出诉前保全申请。唐德公司称,“the Voice of…”节目在全球享有极高知名度,灿星公司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宣传、推广和制作第5季“中国好声音”(后更名为“2016 中国好声音”)节目,世纪丽亮公司协助灿星公司组织和主办全国校园海选。据悉,“2016 中国好声音”正在全国海选阶段,计划于2016年7月播出。一旦涉案被控侵权节目录制完成并播出,将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后果。

  为此,唐德公司申请行为保全,请求法院责令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相关标识。

  灿星公司则辩称,“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是浙江卫视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报批节目时确定并最终获准制作 播出的综艺节目的节目名称。并且,“2016中国好声音”与Talpa公司节目模式完全不同,为原创的全新节目。

  据了解,昨天,由灿星制作推出的原创《2016中国好声音》在浙江嘉兴开启首场录制。“2016中国好声音”已将之前标志性的导师选人“转椅”替换为“战车”,遇到打动人心的“好声音”,坐在“导师战车”上的四位导师,将 从4.5米高的轨道顶端滑下,“冲刺”到学员面前。此前导师坐在转椅上背对选手的形式设置,被导师面前的“声音之门”取代,起到遮挡导师视线的作用。

  此外,节目的英文名不再是“The Voice of China”,而是“Sing!China”;代表胜利的“剪刀”手LOGO也不见了。

  灿星公司认为,唐德公司基于知名服务特有名称及未注册驰名商标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采取保全措施对灿星公司等造成的损害将远远大于不采取保全措施对申请人带来的损害。

  裁定:灿星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

  经审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唐德公司已获得独家授权,灿星公司等行为存在使用注册商标及构成侵权的可能性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而且,“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一旦录制完成并播出,将会产生较大范围的传播和扩散,可能构成对唐德公司独占许可使用权的侵犯。

  名称为“中国好声音”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与“2016中国好声音”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可能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从而存在导致浙江唐德公司后续依约开发制作的该类型节目失去竞争优势的可能性,其对浙江唐德公司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

  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责令灿星公司等单位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0

上一篇:“恒源祥”维护商标权终审胜诉 下一篇:商品未动商标先行 解析“为你读诗”维权之路

相关推荐
热门评论


暂无评论,点击抢占沙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