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例

“荣事达”商标侵权案落幕 中山荣事达一审获胜

48087 0 2016/08/01

      今年“3·15”期间,据报道,有消费者想买“中山荣事达”却被诱导买了“广东荣事达”,两者无关但名字和商标十分相似。实际上,去年中山荣事达厨卫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山荣事达”)已向法院起诉广东荣事达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广东荣事达”)。近日,中山荣事达一审获胜。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头分局副局长何敏锐透露,还有八十多个驰名商标(企业字号)被其他公司注册了。
荣事达胜诉只是冰山一角
      据复印版顺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该判决书7月4日下达,判决广东荣事达停止使用荣事达字号,规范使用商标“Royeslter”,即停止使用“广东荣事达+Royeslter”组合标识,并支付中山荣事达人民币25万元赔偿金。

      据了解,广东荣事达被顺德区人民法院要求规范使用的商标———“Royeslter”,注册于2014年,而中山荣事达成立于2004年8月25日,是合肥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旗下资产———“荣事达”及“Royalstar”注册商标的授权使用人及推广人。二者仅有两个字母不同,很难察觉。

      这不是孤案,“(这次反侵权)有四家公司站出来,包括欧派等,他们都在看,司法这条路走得通,他们就跟着走。”何敏锐表示。

      据其透露,“被注册”的商标字号,还有广东欧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樱花电器事业有限公司、广东红双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如不采取措施,这些商标和企业字号将被陆续授权投向市场,企业维权要投入巨大时间和人力成本。
为何一些驰名商标纷纷“被注册”?
      为何有“荣事达”及“Royalstar”在前,“广东荣事达”和“Royeslter”还能顺利通过审核注册?何敏锐分析指出,现行法律法规有《商标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在登记企业名称时,对方将驰名商标运用到企业名称中,而其企业名称跟驰名商标所在行业没有关系。例如,广东荣事达生产家电,不叫广东荣事达厨卫电器有限公司,而是叫广东荣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其他涉嫌侵权的企业基本都是采用了这招,逃过前置审批关卡。而在商标注册方面,我国加入了“马德里协议”,参考法国标准。法国标准是,不管商标有多么近似,只要有1%的差异都可以通过,其认为消费者具有辨识能力,但中国消费者没有这个辨识水平。此外,商标注册的法人和企业的法人,往往不是同一个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商标法的专业的团体,法律团体。”

      据何敏锐介绍,对那些自身企业字号被用于注册其他公司的企业而言,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商标权和企业名称,要靠权利人主动去维护,而不能只依赖行政机关去执法。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司法途径耗时太长,最终可能“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何敏锐呼吁,企业应该提高意识,可能存在侵权的商标和企业名称注册公示期间,就应向政府部门提出异议,这样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拒绝该商标或企业名称的申请,“这样解决侵权省时省力。”中山荣事达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介绍,目前该公司已经聘请专门中介机构,帮助其及时发现侵权商标及企业名称。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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