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了,阿里“花花万物”商标驳回原因已找到!
可能是近年来看的综艺太少了,所以蜗牛纳连徐熙娣(小S)和蔡康永的新节目都不知道。
去年,由天猫、优酷、燃烧小宇宙联合出品的《真相吧!花花万物》在优酷平台播出,是《康熙来了》制片人陈彦铭(B2)携原团队倾心打造,金牌搭档小S和蔡康永再次携手主持的优酷重点网综。
图源@优酷花花万物
有这两位主持人在,也许节目会和《康熙来了》一样很嗨,似乎还可以看到艺人们的消费账单,以此了解他们的消费观点和生活态度。
就是不知道嘉宾们的账单是临时刷出来的,还是平时的消费记录。蜗牛纳没有看这档综艺节目,因此也不知道主持人会用什么方式剖析艺人的购物账单,将其花花世界背后的秘密坦白于观众面前。
听说去年播出的第一季并不被观众喜欢,尬点似乎也特别多:过分抢戏的植入、嘉宾聊不开的场面以及流水账式的环节等,使节目缺少了一些“灵魂”。
不少观众大呼受不了,甚至有些媒体还称《花花万物》为2018年度最差综艺。
估计小S也觉得很尴尬,明明是和老搭档蔡康永一起主播,怎么玩起来没有《康熙来了》那样顺?
就在很多人以为这档节目到此为止的时候,优酷竟然在今年播出了《花花万物2》!
很多《康熙来了》的老观众为此捏了一把汗,都想问问出品方:是不是要砸了小S他们的招牌?
但令人吃惊的是《花花万物2》自7月30日在优酷播出后,口碑不断上升。根据猫眼全网热度榜,《花花万物2》超越了《明日之子》、《做家务的男人》、《中餐厅第三季》等热播综艺节目,成为热度最高的综艺节目。
图源@猫眼专业版
而豆瓣评分更是由第一季的4.3分一路上涨到第二季的7.0分。就像网友所说的:“比起第一季的不痛不痒,他们终于在第二季找回了熟悉的感觉!”
节目还是那个节目,但内容已经丰富了起来,小S他们似乎找到了自己的节奏,开始和以前一样用幽默有趣的方式控场,正逐渐获得新老观众的大范围认可。
虽然目前小S和蔡康永在文化、生活方面与大陆的信息不对称,因此《花花万物2》中依存在一些尬点,但随着两岸三地的文娱内容碰撞,相信这两位主持人能够在以后的节目中带给观众更多惊喜。
不过让蜗牛纳更惊喜的是,作为出品方之一的阿里系零售平台天猫,于2018年5月2日起,就自觉地申请注册了该综艺节目的名称“真相吧花花万物”、“真相吧!花花万物”商标,其申请人均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然而在这9件商标中,除了在今年9月25日申请的商标注册处于待实质审查状态外,只有第16类和第41类注册成功,其余均都驳回了复审申请。
为什么会被驳回呢?
蜗牛纳在商标评审决定书中,找到了三份“真相吧!花花万物”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书,将商评委的驳回理由一一道出。
关于“真相吧!花花万物”
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三合一)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0642818号、
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理由:
申请商标一、二、三是一档以消费为主题的节目,已具有了特定的含义指向,并与申请人建立了紧密的对应关系。
在先已有类似本案的情况获准注册,鉴于审查一致的原则,本案申请商标一、二、三亦应予以核准注册。
申请商标一、二、三经申请人持续推广运营,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
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一、二、三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提交证据:
阿里巴巴集团概况;
阿里巴巴的相关媒体报道、所获部分荣誉;
《真相吧!花花万物》的相关媒体报道材料;
申请商标一、二、三使用情况;
相关商标档案。
经复审认为:
申请商标一、二、三用于指定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
商标审查遵循个案原则,申请人提及的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不能成为申请商标一、二、三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一、二、三经使用已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一、二、三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真相吧!花花万物”明明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了,为何商评委还说该商标缺乏显著性呢?
通常来说,商标显著性是建立在既往经验积累之上的规则体系,只对该商标的识别能力和区别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并不对作为来源的企业商业信誉进行评价。
而商标的知名度则不同,它与来源企业的商业信誉有着密切的联系。
商评委在审核某件商标是否有显著性的时候,会看它是否具有可识性、独创性,和具体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务又是否相结合。
所以,这种商标该如何获得显著性?
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因此,对不具有固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如果“真相吧!花花万物”商标的使用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标志通过长期的宣传使用等,达到了相关公众能够通过该标志对商品来源加以识别的程度,则可以认定此标志已获得作为商标注册所要求的显著特征。
说白了就是社会公众对“真相吧!花花万物”商标及其标识的商品或者服务产生了认同,该商标才会产生显著性。
如果阿里巴巴不想放弃“真相吧!花花万物”商标,也许接下来会提升推广力度,以此加强公众对该标志的印象。
当然,最好注意一下是否有其他企业抢注自己尚未申请的商标。因为一旦被他人抢注后,节目组就会陷入被动,这时若想夺回商标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既费时又费力,并且最后是否能成功也不好说。
假如《花花万物》综艺节目丧失了商标专用权,那么出品方很可能失去已开拓的市场。要知道与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比如“偶像来了”、“非诚勿扰”等节目便是因失去商标权而被迫改名。
最后,蜗牛纳想对《花花万物》节目的出品方说:你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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