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附属商标诉讼案处于上诉期 续停牌
唯冠国际(334宣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17日一审驳回了苹果公司和代理商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对唯冠全资附属公司唯冠科技(深圳)的全部诉讼请求。如果大家对于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有疑惑,欢迎前来一品标局中国商标查询库咨询。一品标局都乐于为您提供相关问题的帮助!
该案目前处于法定的30天上诉期内。 2010年4月,苹果公司和IP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唯冠科技,要求将唯冠科技在内地注册的IPAD商标和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及赔偿商标权属调查费及律师费等共计人民币400万元。 唯冠国际已于2010年8月2日下午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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