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企业商标侵权镇江香醋 被判赔偿3.5万元
镇江香醋,在海内外都有一定名气。超市货架上,也常常可以见到镇江香醋的身影。然而,贴有镇江香醋标识的醋,就一定产自镇江吗?浙江奉化一家企业生产的“镇江工艺香醋”,因为想和名牌沾点边,结果反而栽在了“小聪明”上,被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3.5万元。在此一品标局商标注册查询的小编提醒各位: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领军者,一品标局呼吁各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积极维权,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一条光明大道。
这家来自浙江奉化的调味食品企业,是被镇江市醋业协会告上法院的,理由是肆意使用商标导致侵权,而该企业生产的“镇江工艺香醋”,当时正准备报关出口至国外。
市醋业协会表示,自己是镇江香醋合法生产企业组成的行业组织,拥有“镇江香醋”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维护镇江醋的声誉和合法权益。镇江醋在市场上有很高的知名度,而奉化企业使用“镇江香醋”的商标,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了镇江香醋注册商标的声誉。镇江醋业协会要求奉化方面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被告企业辩称,该厂自2004年就已生产香醋,并使用“镇江工艺香醋”这个名称,还经过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审核,专门可以在出口的香醋上使用,而镇江方面的商标是2007年才注册的,这家公司反而享有优先权。另外,镇江方面注册的是文字商标,而该企业用的商标是文字、符号以及图形的组合,两者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导致消费者误解。不仅如此,被告企业还提出,镇江香醋只是通用名称,原告无权禁止其他企业使用。
究竟谁是谁非?奉化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判决,认为被告企业的“镇江工艺香醋”,在香醋标签上突出使用了“镇江香醋”字样,与镇江市醋业协会“镇江香醋”注册商标相近,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其行为侵犯了镇江市醋业协会“镇江香醋”商标专用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3.5万元。
市醋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宗的镇江香醋生产厂必须在镇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产品必须在镇江生产,产品质量有一套强制标准。未经镇江市醋业协会授权许可,任何醋厂均不得生产镇江香醋。目前镇江香醋共有四家制醋企业(省粮油、恒顺、恒康、丹和)出口,一般在南京、镇江、上海海关报关,其他海关申报出口的镇江香醋产品,假冒的可能性较大。
另据了解,镇江香醋成为注册商标后,已查获假醋一百多万瓶,其中通过海关系统共查获侵权镇江香醋产品两万两千多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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