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例

天梭及图商标历时一年 终赢得跨国商标之争

46547 0 2017/10/17

  浙江奉化企业历时一年自证清白 ,终赢得跨国商标之争,所以小编提醒各位,并不是注册了商标就能高枕无忧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这起商标争议案到底是什么情况吧,另外如果您在商标注册或是其他知识产权方面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来我们的一品标局商标注册查询网站进行免费的在线咨询。

  近日,为时一年之久的“天梭及图”商标争议案随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决定书的下达,尘埃落定。看着决定书上“驳回天梭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3061542号‘天梭及图’注册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陈词,浙江省奉化市荣昌织网厂的厂长陈海平总算松了一口气。

  建于1992年的奉化市荣昌织网厂,是一家生产海水养殖网箱的个人独资企业,产品是尼龙丝编织的渔网。

  建厂初期,没有注册任何商标,产品难以打开市场。2003年3月,奉化市荣昌织网厂申请注册了“天梭”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绳索、帐篷、防水帆布、纤维纺织原料等。


  渔网用上商标后,市场销路慢慢通畅,产量从最初的10吨扩大到60多吨,每吨价格也从1.5万元上升到1.8万元。

  陈海平说,当初之所以选择“天梭”,是因为传统的渔网都是手工梭子编织的,“天梭”有巧夺天工的意思。

  按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到期后只有通过国家商标局续展注册,才能继续使用。

  去年3月底,“天梭”商标注册满十年,为继续有效使用商标,荣昌织网厂按程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续展注册申请。

  但是,就在此时,该厂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通知要求其提供近三年来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无法提供有效材料或正当理由,商标局将依法撤销“天梭及图”注册商标。

  原来,一家瑞士跨国企业以“天梭及图”商标连续三年停用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此商标续展注册。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律师表示,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局可撤销其注册商标,该跨国企业以此为由提出申请,目的很可能就是想实现“天梭”商标的“全类注册”,从而对该商标享有绝对的独占使用。

  为证明“天梭及图”商标三年间并未停用,陈海平开始四处收集使用证据。

  在当地职能部门的帮助下,经过一年的努力,陈海平收集整理了印有该商标的吊牌、编织袋、模具等,并收集了与业务客户间的合同、票据,以充实有力的证据,最终赢得了这场跨国商标之争。

  “好多企业以为注册商标之后就能高枕无忧,其实不然。”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商广工作负责人为此提醒企业,商标申请注册成功之后,一定要规范、合理、有效地进行使用,并要注意商标核定的商品类别,因为,无论哪一类别,如果三年未用,只要有人提出异议,该类别商标就有被撤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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