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例

深圳唯冠目前仍然是IPAD商标合法注册人

49655 0 2017/09/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纠纷案进行了回应。他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付双建说,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上述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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