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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2018年文著协为文字作者收取版权费首破1000万元

39603 0 2019/01/29

  #局里那些事儿#

  2018年文著协为文字作者收取版权费首破1000万元

  “2018年,文著协为广大文字著作权人共收取版权费1047万元,首次突破千万元,是上一年的两倍还多;代表协会会员汪曾祺起诉中国知网侵权一审胜诉;支持李迪等6位作家起诉出版社维权获胜;为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提供专业的著作权服务……”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列举的这一项项工作成果,让与会作家欢欣鼓舞,作家们积极为文著协发展建言献策,纷纷表示,文著协就是作家的“娘家”。作家们还向“娘家”投诉了遭遇剽窃、拖欠稿酬、不署名等侵权问题。

  2018年,文著协在维护会员权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协会起诉中国知网侵犯会员汪曾祺作品《受戒》著作权一案一审胜诉,该案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同时,协会支持李迪等6位作家起诉出版社侵权案获胜。

  协会还成功调处了多起会员遭遇的侵权纠纷和拖欠稿酬纠纷。《青年文摘》《格言》《全国优秀作文选》《演讲与口才》《党的生活》《党员之友》等杂志依法向协会交纳转载稿酬。人民教育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也按照多年惯例积极交纳教科书选文稿酬。此外,文著协和其他兄弟协会还抽调专人,为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提供著作权专业服务。(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中国软件著作权保护平台启用

  近日,中国软件著作权保护平台启动。据介绍,中国软件著作权保护平台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与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共同建设,该平台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信时间戳认证作为主要技术手段,在代码产生和设计开发阶段即可实时认证,第一时间为软件作品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证”——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软件开发者通过该平台提供的网站、API接口、小程序等方式,可在几秒间获得权属证明,实现权力人自助、快速、即时、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在平台上进行登记的用户一旦发现作品被侵权,在给法院或行政机关提交证据时,只要把申请的软件作品(电子文件)和对应的可信时间戳证书、时间戳认证证书保存在光盘、U盘或硬盘等介质里提交就可以了,裁判机构会到可信时间戳验证中心去验证作品权属信息。

  目前,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官网是该平台的入口,将来还会继续开通在全国各地的服务入口,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软件著作权保护服务。

  中国软件著作权保护平台的一大特点是不仅可以保护已经成为产品的软件的著作权,而且还可以保护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的软件的著作权。而后一点在实际生产中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软件企业人员流动频繁,一旦出现人员流动的时候把自己的开发代码或者半成品带走的现象,这会对原软件开发企业造成损失。现在,利用平台上的时间戳技术,可以对开发过程中的著作权进行记录,这对于开发人员来说,也能够起到防止侵权的震慑作用。(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知产大省的那些事儿#

  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正式挂牌

  近日,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挂牌仪式,根据《赣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原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职责,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相关职责,赣州市科学技术局的专利管理职责,以及江西省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赣州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赣州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此次挂牌,标志着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组建、开始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赣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高世文在讲话中指出,组建赣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是科学配置党政机构职责和机构编制资源,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保障。高世文要求,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要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抓紧抓实食品药品监管,全面加强市场监管,为打好六大攻坚战、奋力推进赣州市高质量跨越式、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业有在致辞中发出号召,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赣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一切为了发展、做实‘六者’角色、守住安全底线、争创一流监管”的思路,担当有为,尽职尽责,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在推动赣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争一流、当先锋、作表率,不断开创赣州市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为打造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作出更大的新的贡献。(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安徽省去年获授权发明专利1.48万件 居全国第7位

  从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我省申请发明专利10.88万件,获授权发明专利1.48万件,分别居全国第5位和第7位。全省拥有有效发明专利6.15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83件,居全国第9位。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去年,我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信托交易试点。全省新申请商标注册20万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突破40万件,增速居全国前列;新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92件,数量居全国第8位,连续两年居中西部省份第一;新增地理标志商标27件,总数达144件,居全国第10位;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总数达78个;新增驰名商标24件,全省纳入驰名商标保护296件;帮助企业办理商标专利质押融资1186件,融资金额90.86亿元,全国领先。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韩永生表示,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和全省11个商标注册受理窗口作用,推进知识产权“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电子化,各项业务一网通办,力争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件;新申请商标注册不少于10万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不少于40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不少于30件、集体商标不少于16件,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不少于10个。(来源:华夏经纬网)

  李志诉《明日之子》胜诉获赔20万 并称不会上诉

  2018年6月30日,《明日之子》第二季第一期节目中使用李志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天空之城》。作为出品方,腾讯公司专门委托第三人北京梦织音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梦织音公司)处理版权事宜,然而第三人并不知道李志是独立制作人,未能与李志取得联系,解决《天空之城》的版权问题。虽然腾讯公司委托第三人北京梦织音公司与李志的经纪人进行了沟通和协商,但最终未取得李志的追认授权。2018年8 月 23 日,李志称已经向深圳南山法院递交诉状。11 月 27 日,李志维权案在深圳南山法院开庭审理并公开直播,观看人数突破 200 万。

  法院认为,虽然腾讯公司委托第三人北京梦织音公司与李志的经纪人进行过沟通和协商,但最终未取得原告的追认授权,对各被告及第三人北京梦织音公司的相关辩称意见,法院不予采信。此外,案件审理中,李志的代理律师还提出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腾讯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腾讯视频中包含有音乐作品《天空之城》的综艺节目《明日之子》第二季第一期视频或者片段已经下架或被替换,替换上架的新视频中已没有包含音乐作品《天空之城》的内容,且李志亦确认各被告已经停止侵权行为,故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已无必要。

  针对赔偿数额,法院综合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进行确定。法院认为,在《明日之子》播出后的第二天,第三人北京梦织音公司即代表腾讯公司与李志的经纪人沟通希望获得授权,且在沟通不成时及时陆续将涉案综艺节目下架或替换。最终,法院酌定本案中的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为人民币20万元。(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支付宝微信确认向火币发函:OTC违规使用支付渠道及商标 正沟通下架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火币网发出律师函,要求后者下架场外交易(OTC)支付通道,停止非法使用其商标。虚拟资产交易所的场外交易平台作为中介,提供买卖需求信息,交易双方在线下进行交易,是法币兑换数字货币的渠道。在火币网官网发现,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支付渠道仍然在列。就此向火币网方面咨询,其工作人员表示“截止周末消息是并未收到,上班后询问新进展”。但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双方均在已经确认了该消息。

  支付宝方面回应确有此事,“支付宝坚决拒绝为虚拟币网站提供收单服务。目前所排查到的虚拟币交易平台,支付宝均未提供收单服务。如果发现已接入商户有涉及虚拟币交易的行为,也会发现一起,清退一起。针对有平台违规使用支付宝logo的行为,支付宝也将采取法律手段。此外,对于违规使用支付宝进行虚拟币交易的用户,一旦查实,将会对账户进行限制收款等处罚。”

  微信支付方面表示,“微信支付并未为相关虚拟币提供交易支持。针对截图中显示的微信支付图标,为平台方自主行为,腾讯正发函沟通其进行下架处理。”(来源:和讯名家)

  称“短视频人气助手”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快手公司起诉维权

  因认为“短视频人气助手”软件及“melon_block”微信公众号针对快手平台提供快手粉丝、播放量、评论数据等刷量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运营商重庆香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并在“短视频人气助手”软件及“melon_block”微信公众号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快手公司诉称,其是国内知名短视频、直播软件,是一个为用户提供记录生活、分享生活的短视频平台。快手为用户提供了一种付费推广服务“粉丝头条”,即用户可以通过购买粉丝头条服务将在快手平台发布的内容进行推广而增加视频的曝光度。快手的有偿推广服务符合快手用户的需求,是快手平台正当的商业运营模式,该服务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合法经营活动,由此获得的收入是快手的合法收益。同时,快手平台的粉丝量等经营数据是其运营决策的重要商业数据支撑,对于快手经营具有重要意义。而香瓜公司运营的软件“短视频人气助手”及“melon_block”微信公众号,通过用户现金充值积分,再以积分直接购买针对快手平台用户的虚假粉丝量、视频播放量、双击量及评论次数等多种服务,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快手平台的正常经营机制,直接影响原告有偿推广服务及其收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快手公司认为,其投入巨大成本经营宣传快手平台及“粉丝头条”,香瓜公司为谋取不法收益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海淀法院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俄最高法驳回俄商人欲注册Baidu商标上诉

  据俄媒1月18日报道,俄罗斯最高法院近日驳回了一名俄罗斯商人在本国注册Baidu商标的上诉。

  这位商人名叫康斯坦丁·波托罗卡,他于2015年向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注册“Baidu”商标的申请,但并未获得批准。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认为,该商标与中国的搜索引擎Baidu(百度)重名,因此不能批准波托罗卡的注册申请。

  随后数年中,波托罗卡向俄法院提起诉讼,败诉后又提起上诉,其认为“‘Baidu’商标系原创且中国公司的这个名称在俄罗斯少为人知”。这起官司打到了俄罗斯最高法院,俄最高法院在终审中支持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之前作出的决定,驳回了波托罗卡的上诉。(来源:法制日报)

  安哥拉将调整知识产权注册缴费流程

  根据《第21/97号行政令》与《第30/11号行政令》的规定,安哥拉财政部最近宣布将对所有公共部门的缴费流程进行调整,其中也包括该国的工业产权局。

  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人均需要在收到工业产权局所颁发的付款通知书后前往安哥拉税务局,向独立的国库账户足额缴纳一切与知识产权事务有关的费用。随后,税务局会提供一份税收文件,而缴费人需要将该文件提交给工业产权局。在此情况下,需要交纳官费的人士首先需要从工业产权局处获得一份付款通知书,然后在税务局支付相关的官费,并随后将申请案连同加盖印章的付款通知书和税收证书一并交给工业产权局。

  人们必须要在缴费当天将加盖税务局印章的付款通知书连同税收证明一道交付给工业产权局。需要留意的是,申请人需要在发出付款通知书后的24小时内向工业产权局递交自己的申请案,如果申请人未能按时提交的话,那么其可能会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鉴于最新的变更内容,特别是那些涉及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工业产权局提交证书的规定,本文建议有关机构最好再对相关行政流程的时间要求进行一次考量。(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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